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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研究与越南语对比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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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国家大学所属外语大学
研究生院


硕士学位论文

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研究
与越南语对比
NGHIÊN CỨU HÀNH VI NGÔN NGỮ THỈNH CẦU
TRONG TIẾNG HÁN HIỆN ĐẠI
(TRONG SỰ SO SÁNH VỚI TIẾNG VIỆT)

研究生

:阮氏好

专业

:汉语言理论

导师

:范玉含博士.副教授

2011 于河内


114


đại học quốc gia hà nội - TrƯờng đại học ngoại ngữ
khoa sau đại học


NGUYN TH HO

Luận văn thạc sỹ
NGHIấN CỨU HÀNH VI NGÔN NGỮ THỈNH CẦU
TRONG TIẾNG HÁN HIỆN ĐẠI
(TRONG SỰ SO SÁNH VỚI TIẾNG VIỆT)

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研究
与越南语对比

Chuyên ngành
Khóa
Giáo viên hướng dẫn
Mã số

: Ngôn ngữ Trung Quốc
: XVII
: PGS.TS Phạm Ngọc Hàm
: 60. 22. 10


1

前言
1.选题缘由
言语行为是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深受各界学者的关注。20 世纪 50 年

代,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首先提出“言语行为”这一术语。自
此,言语行为现象逐渐受到重视。国内外相关论著已有不少,有纯理论研究也有具体
言语行为的实证研究。有的研究者在开展汉语本体研究的同时也注意到进行汉外对比
分析(主要是汉-英对比)。
请求是人们日常交际中频繁使用的一种言语行为,根据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
翰·舍尔(John Searle)的分类,被归于“指令类”,其言外之意是要求听者做出某
种施惠行为(给予帮助),本质上是一种威胁听者面子的言语行为,但仍然给听者留
有拒绝的余地。以往的研究,较多把其作为“指令类”言语行为的一部分,和其它“指
令类”下属的言语行为(如:命令、建议,禁止等)进行宏观的描写和分析。但目前
还尚有人将现代汉语的请求言语行为进行全面分析,更没有人把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
为与越南语进行仔细的对比。越南和中国经过源远流长的交流,两国之间的语言和文
化特点大同小异。请求成为汉、越语中不可缺少的交际内容。汉语与越南语都属于强
势语境(或称高语境)的语言[13.11],在表达请求别人帮助的时候都有着丰富的表
达形式。从话语模式、语言表达手段、策略选择及文化内涵等方面对汉-越请求言语
行为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异同点,并分析其原因,可以更好的理解和运用这两种语
言的请求话语,既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交际效果,也有助于提高汉语请
求言语行为的教学效果。
因上述几个理由,本人拟定以《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研究(与越南语对比)》
作为硕士毕业论文。本论文主张对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进行综述研究,论述其概念、
使用条件、话语模式、语言表达手段、策略选择及文化内涵等特点;而且在各方面与
越南语的请求言语行为进行比较,从而将其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方面去。


2

2.研究目的及任务
2.1.研究目的
本论文主要对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进行研究,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考察,初步
揭示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概念、用法原则及文化内涵,从而进一步加深对社会语
言学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经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越南语请求言语行为

之对比,指出两者的异同。之后,将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汉语教
学方面去,希望为越南汉语教学提供一份参考资料。
2.2.研究任务
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本论文要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综述一下儿有关请求言语行为的理论基础。



对中国现代文学一些代表作品与期刊中所出现的请求言语行为进行考察,指
出其概念、使用条件、话语模式、语言表达手段、策略选择及其文化内涵等
特点。



将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越南语进行对比,指出两者的异同。



对越南汉语学习者使用请求言语行为的现状进行实际考察,之后经过分析提
出一些教学建议。

3.研究对象及范围
由于篇幅有限,本论文研究对象仅限定在命题内容为“听者将来实施某事”(一
般对说者有好处)的请求行为,没有考察命题内容为“听者将来`停止实施某事”的
请求行为;并在越南语请求行为现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对比,而不深入探索越南
语的请求言语行为。

4.研究方法

本论文在有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先采取统计法对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进行统
计。之后采取描写法、分析法对该类言语行为的使用条件、话语模式、语言表达手段、
策略选择及其文化内涵等特点进行描写、分析。最后采取对比法将现代汉语请求言语
行为与越南语进行对比,并通过问卷调查法和分析法将研究结果运用到教学工作去。


3

5.语料来源
本论文汉语语料来源于老舍、巴金、曹禺、王朔、琼瑶等当代作家的小说、话剧
作品以及北大中文语料库所提供的文本。一部分语料来源于若干汉语教程,在文中将
一一注明。越南语语料采用了 Nam Cao(南高)、Tơ Hồi(苏怀) 、Nguyễn Huy Thiệp
(阮辉涉)等越南现当代作家的作品以及登载于《文艺报》上的一些短篇小说。此外,
也有一部分语料是口语实例素材,记录了日常交际中请求话语。

6.论文结构
本论文除了前言、结语、参考文献、附录以外,共分三章:
第一章 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相关理论基础
本章介绍本论文有关理论问题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特点(与越南语对比)
本章是本论文的研究重点,指出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使用条件、话语模式、
语言表达手段、策略选择及其文化内涵等特点并将每其特点与越南语进行对比。
第三章 研究成果在越南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本章通过实际考察,将研究结果运用于教学方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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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相关理论基础
1.1.言语行为理论

1.1.1.言语行为的定义
英国分析语言哲学家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
1955 年他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
演讲,首次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其基本主张可以归结为一句话:
“说话就是做事”。
说者只要说出了有意义、可为听者理解的话,就可以说他实施了某个行为,这个行为
叫作言语行为。不论我们是在向他人提出请求还是在向他人道歉,只要所说的话语传
达了一定的交际意图,完成了一定的功能,我们就是在实施言语行为。这提出了语用
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语言的形式和语言的交际功能的密切关系。
随后,1962 年奥斯汀又提出了“三种行为”模式:人们每说一句话同时在试
行 三 种 行 为 : 言 内 行 为 或 叙 事 行 为 ( Locutionary act )、 言 外 行 为 或 施 事 行 为
(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或成事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表达的是字面
意思;言外行为存在一定的语力,如“命令”、“警告”、“通知” 等等,其功能是:
以言行事;言后行为指某一行为对听者产生的影响 [28.163]。言外行为因同说者的
意图一致而成为最受关注的中心问题。因此,本文以下所提的“言语行为”也就是“言
外行为”。

1.1.2.言语行为的分类
言语行为理论一经提出就成为语用学的核心理论而倍受语言学家的关注,关于
言语行为的分类也成了热点。本文主要介绍奥斯汀和赛尔的分类。
1.1.2.1.奥斯汀的分类
奥斯汀依据施为动词的意义对言语行为作了分类,共有五类:
 裁决行为(verditives, verditifs):表达裁决或评价。
 行使行为 ( exercitives,exercitif):表达权力的实施。
 承诺行为 ( commissives, commissif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 表态行为( behabitives, comportementaux):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 阐述型 ( expositives,expositifs):用于表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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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分类是粗糙的,最大的缺陷是缺乏明确的分类标准,其实它并不是对言外行
为分类而是对英语的施为动词分类,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因而招致诸多学者的批评。
1.1.2.2.赛尔的分类
赛尔(1976)也对言语行为进行分类,他以对奥斯汀的分类所做的批评为基础,
找出不同言语行为相互区别的 12 个侧面,其中最重要的 4 个为:言外之的、适从方
向、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和命题内容,并以此为主要依据把言外行为分为五个大类,每
大类又包括好几种次类:
 阐述类 (representatives, assertives):陈述或描述说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如陈
述、断言、结论等。
 指令类

( directives, directifs):试图使听者做某些事情,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 承诺类

( commissives, commissifs):说者自己承诺未来要有一些行为,如许诺、

恐吓等。
 表达类

( expressives, expressifs):表达对某一现状的感情和态度,如感谢、祝贺、

道歉、抱怨等。
 宣告类

( declarations, declaratifs):通过说话引起骤变,如任命、提名、辞职等。

赛尔的分类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也是高概括性的,并非所有的言语行为都能一

一对号入座。然而其他学者的分类也只是分类粗细上有区别,未能跳出赛尔的这个框
架,因而迄今为止仍是公认较为合理的分类。因此,本文在这些分类系统中采用的是
赛尔的观点,把其作为本文的理论框架。

1.1.3.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
1.1.3.1.施为动词、施为句
“施为动词”(performative verbs 或 illocutionary verbs)是言语行为表现形式中
的一种,是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这种动词在特定的条件下不仅可以
报道言说内容而且还具有做事的力量,说出话语也就完成了话语所描述的行为。比如
大会主席说“我宣布大会开始”,其中的“宣布”就是一个言语施为动词,因为“宣
布”不仅引入言说内容,同时也使“大会开始”这样一个事件出现,因此“宣布”这
个词具有做事的力量。言语施为动词出现(实施施为用法)的典型的语言环境是:第
一人称,现在时,直陈式,主动语态。否则其只能实施非施为用法。例如:


6

【1】 “结果乃文就拜托我帮他一个忙。”

(于晴 《红苹果之恋》)

【2】 妈妈以前求过你一件事,不知你还记得没有?
例【1】动词“拜托”是非施为用法因为主语不是第一人称,例【2】动词“求”
是非施为用法因为不是现在时(以前)。
奥斯汀把“有所为之言”的句子叫做施为句(performate)。他又以句中有无出
现施为动词,把施为句分为两类:
 显性施为句是句子的主要动词由施为动词充当,其语法标准为:第一人称,现在
时,直陈式,主动语态。施为动词的存在使得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明确无疑,动
词本身的词义表明了话语所实施的行为。
 隐性施为句,就是那些没有施为动词也能表达“有所为之言”的施为句。要想

准确地理解隐性施为句的意义就必须依靠语境。
显性施为句是表明说者所要实施的言语行为的一种特定形式,在言语交际中,
实际上,人们尽力少用显性施为句,因为使用显性施为句往往意味着说者比听者有更
大的权势或更多的权利。
1.1.3.2.直接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可以区分出直接行为和间接行为。直接说出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是直
接言语行为。直接施为句的命题意义与施为意义是一致的。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 theory)是通过实施另一种言语行为来间接地实施某一种言外行为。也就是
说,要理解“间接语言行为”这个概念,首先就要了解句子的“字面语力”,然后再
推出“间接语力”,即句子间接表达的言外语力 [28.175]。布鲁拇·库卡(Blum-Kulka)
在跨文化言语行为实现项目(Cross-Cultural Speech Act Research Project,简称 CCSARP)
把间接言语行为分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
归约性间接言语行为(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就是那些已被约定俗成地
表达了的间接言语行为。其中,语句的字面意义与说者的言外之意之间的联系较为固
定,只要对语句的字面意义作一般的推断,我们就可以按习惯确定说者间接表达的言
外之意。
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non-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 说者的用意与其
所使用的语句的字面意义之间的联系较为复杂,较不固定,而且因不同的语境而异。


7

从间接性的程度来看,非规约性较规约性更为间接。在识别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时,
听者往往得依靠语境等语外因素作一番推理。
总之,言语行为理论已对本文提供非常重要的依据以便对“请求”言语行为进
行界定、分类和描写。

1.2.礼貌理论
1.2.1. 礼貌概说
礼貌这一社会文化现象和语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礼貌制约着语言

的使用;另一方面,语言又是表达礼貌的重要手段,而请求用语的使用则更能体现礼
貌行为的成败。礼貌是一种人们用来维系和发展关系的交流策略,是制约语用的一个
重要因素。在语言交际中,交际者总希望得到对方的尊重。为了尊重对方,说者需适
应语境采取一些恰当的交际策略以示礼貌,求得最佳交际效果。请求是说者使听者做
某事的一种言语行为,所以请求本身是不礼貌的。因此,礼貌在提出请求的时候是非
常重要的。
礼貌原则作为规范人们言行的准则,收到文化的制约。不同的文化在思维方式、
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方面存在差异,因而对礼貌就有不同的礼貌衡量标准及表达方式,
对礼貌原则有不同的测量点和不同的理解。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现代汉语的“礼貌”与古代的“礼”是有历史
渊源的。
“礼”字的本义据《说文解字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
丰”。就是说,“礼”的本义是“事神致福”,属一种祭祀行为。祭祀要讲各种规矩,
“礼”便用来指谓礼制。礼与语言又有什么关系呢,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
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论语·子路习》。
“正名”就是要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的等级关系,这种
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例如,同为人妻,却因丈夫的社会地位不同
而有不同的称谓。
“天子之妃日后,诸侯日夫人,大夫日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礼
记·曲礼下》)。名正了,言顺了,作为行为法则的“礼”就得以遵循,既定的社会
秩序就不会打乱。显然,现代的“礼貌”与古代的“礼”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也有千
丝万缕的联系。“礼貌”已不再作为维护现行社会等差的行为法则,而是作为不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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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供人们效仿的行为规范。
“礼貌语言”、
“礼貌行车”、礼貌待人”等等,便是关于

言语行为、驾驶行为、待人接物等行为的某种规范。 “礼貌”即恭敬有礼之意。现
代礼貌的社会功能随着社会等级差别的消失,已经转到保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
和谐,消除抵触,促成合作上来。
越南语里,礼貌就是“lịch sự”。从字面意义解释,是一个合成词,表示经历
过世面,知己知彼,善于接人待物。“lịch sự”取决于社会规范和传统道德。请求别人
帮忙的时候,也会提到“lễ phép”,这主要是社会权势(年龄、地位)低的人对上边,
“lễ phép”也取决于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
礼貌理论历来已被许多学者提出自己的观点。具体如下:

1.2.2.利奇(G.N.Leech)的礼貌原则
利奇认为人们在交际中不但要遵循合作原则还要遵循礼貌原则。礼貌原则可以
很好地解释人们为什么要违反会话准则以含蓄间接的表达自己的语用现实。礼貌原则
可以体现为六条准则:
 得体准则(Tact maxim):
① 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

② 尽量增大对他人的益处

 宽宏准则(Generosity maxim):
① 尽量少使自己得益

② 尽量多让自己吃亏

 赞扬准则(Approbation maxim):
① 尽量少贬低别人

② 尽量多赞誉别人

 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
① 尽量少赞誉自己


② 尽量多贬低自己

 赞同准则(Agreement maxim):
① 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

② 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

 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
① 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

② 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1.2.3.布朗(Brown)和列文森(Levinson)的面子理论
礼貌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面子问题。布朗和列文森的面子保全论(FST:
Face-saving Theory)(1978)是在对 Goffman 的“面子理论”进行修正和拓展的基础
上建构起来的礼貌模式,影响很大,凡论述礼貌问题都以他们的理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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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和列文森认为人所具有的“面子”即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意欲为自己挣得的
那种在公众中的“个人形象”
(the public self-image),它分为消极面子(negative face)
和积极面子(positive face),消极面子指不希望别人强加于自己,自己的行为不受别
人的干涉、阻碍;积极面子指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同、喜爱。
布朗和列文森认为许多言语行为本质上是威胁面子的,在言语交际中讲究礼貌
策略是要减轻这些行为给面子带来的威胁,为更好达到交际目的既要尊重听者的积极
面子也要照顾其消极面子,这样才能给对方留点面子也给自己挣点面子,以满足各自
的面子需求。因此,礼貌也分为积极礼貌和消极礼貌。积极礼貌是通过对方的积极面

子而实施的,比如对别人表示同意,称赞别人,或者许可别人干某事;而消极礼貌是
通过给对方留消极面子实施的,比如尽量不干涉别人的自由,不侵犯别人的权利等。
面子理论是对礼貌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将社会学与心理学角度结合到一块,因
而具有较令人信服的解释力;然而这些礼貌理论在总体层面上是具有普遍性质的,在
不同文化中礼貌是具有相对性的,因而分析某特定文化背景的社会的礼貌行为现象时
应当依据符合该社会实际文化特点的礼貌准则。

1.3.请求言语行为概述
1.3.1.“指令”类言语行为
1.3.1.1.定义
大多部分学者对于指令行为(driectives)的普遍观点是:指令类言语行为是说者
促使听者按照自己的意图从一种行为状态转变为另外一种行为状态的一种言语行为。
这试图可以是兼恭的,例如:我邀请你做某件事,或者我建议你去做某件事;这试图
也可以是强烈的,例如,我坚决要求你做某件事。
我们认为将指令行为和其他行为区分开来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说者对听者的行为做出指令。
第二,说者有让听者实施行为的意图。
第三,说者有希望通过听者实施所指令的行为而对现实世界状态产生影响的意图。

1.3.1.2.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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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指令类言语行为的分类,我们认为有广义与狭义的指令行为:广义的指令
包括疑问行为,它与其他次类不同的是要听者以对某个问题的言语回答作为未来所实
施的行为,而狭义的指令只是说者通过其所发出的话语希望对听者的行为产生影响。
由于疑问行为自身的独特性,我们将主要对狭义指令进行分类。
我们认为有以下三个因素会对指令行为内部的小类划分有一定影响:
第一,说者与听者在社会地位或权势方面的差异。

第二,行为结果对听者面子的影响的差异。
第三,说者要求的强度差异。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按请求力度排出以下的等级:
图 1:“指令类”言语行为力度等级
命令/禁止

要求/吩咐/号召
建议/提醒
请求
邀请
恳求/祈求

说者的权势递增
行为结果对听者面子的影响递增
说者要求的强度递增

威胁/警告

从下到上,请求的力度依次增强。我们对“指令类言语行为”作语义分析之后
发现,这种分类是含混的,不完全的。我们无法穷尽所有的情况,也无法对每个子类
进行较为精确的确定。它们就象一个连续数轴上的几点,其区别主要是个程度问题。

1.3.2.请求言语行为的定义
Nhê
请求(request)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指令类”言语行为,它指说者希望听者实施
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意图,其实质就是说者要听者付出一定的劳动或代价,采取说
者所希望的行动,实现说者的行事目的请求,同时听者有权拒绝合作。所请求的行为

Xin



11

是一个未来行为,且是听者能力所及的范围。请求言语行为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各
种情境中,小到生活小事,大到商务谈判、国际政治经济交往。
说者对听者来说,已经没有绝对的权威性,又失去了相对优势,与表示命令语气
和要求语气的相比,发生很大变化,甚至是关系发生对转。听者具有绝对的主动权,说
者如果要听者把动作付诸实施,只能采用请求语气。
请求言语行为在本质上是“面子威胁行为”(即 Face Threatening Acts,简称
FTA)。其特殊性在于强加性,被请求者可将请求视为对其面子的威胁和行为自由的侵
犯。倘若请求实施不当,不仅不能实现交际目标,置请求者于尴尬境地,还可能影响到
交际双方的人际关系。因此,在实施请求时,说者往往会采取一定的策略来加以调整,
使这一本质上不礼貌的行为变得礼貌,从而达到交际目的。

1.3.3.请求言语行为的使用条件
根据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要成功地实施一个言语行为,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
即适切条件。塞尔根据不同的言语行为归纳了实施这些言语行为的四个适切条件,具
体如下:
1.3.3.1.命题内容条件
说者说话内容必须是听者将来被要求做的事。例如:
【3】 A:麻烦你给我们照张相,好吗?
B:对好了吗?
A:这是傻瓜相机,按一下就行了。
(杨寄洲主编《汉语教程》,第 45 课)
上面的例子,命题内容条件是说者请求听者帮助自己“照张相”。
1.3.3.2.预备条件
第一:说者认为听者有能力做某事。
第二:不论是说者还是听者,都知道听者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自动去做这件事的。
例如:
【4】 (玛丽在宿舍门口遇见麦克)

玛丽:麦克,你要去哪儿?
麦克:我去邮局寄包裹,你去吗?
玛丽:不去,一会儿老师来给我辅导,顺便替我买几张邮票吧。


12

(杨寄洲主编《汉语教程》,第 21 课)
上面的例子,玛丽(说者)知道麦克(听者)准备去邮局寄包裹,因此,麦克
完全有能力和条件帮助自己买邮票。要是麦克现在去上课,玛丽就不可能请麦克帮她
买邮票。另外,虽然麦克正准备去邮局寄包裹,但是只有在玛丽对他说了请求之后,
他才买邮票,没有麦克自动替玛丽去邮局买邮票的可能性。
1.3.3.3.真诚条件
说者真心想要听者去做这一动作,而且一直相信听者的善心。例如:
【5】 “我没跟妈妈合过影,我渴望有一张自己和妈妈的合影。为此,我走遍了县
城每一个照相馆,可是都未能如愿以偿,今天特来请叔叔帮我画一张母女合影。”
(1994 年报刊精选)
上面的例子,说者非常希望得到听者的帮助(帮她画一张母女合影)。在提出
请求之前,为了能够引起对方的同情,说者已经向听者陈述很多理由,又是客观条件
(走遍了县城每一个照相馆都没能实现),又是用母女的感情来打动对方(没跟妈妈
合过影,一直渴望有一张合影)

1.3.3.4.基本条件
请求言语行为的基本条件是试图让听者做某事。要是听者接受了说者的请求,
那么,他要实施命题内容,同时说者受惠于他的行为。例如:
【6】 我正跟单位的几个同志在山坡下聊天,见一位留着胡子的老同志拿着一包衣
服向我走来。“胡子”微笑着对我说:“小同志,请你帮我个忙,把我两件衣服合
起来,中间装上羊毛,我穿它过雪山。”我接过来说:“没问题,我今天就缝,明
天一定给你。”


(胡殷红《谢觉哉与王定国》)

上面的例子,
“老同志”想“我”帮助自己缝衣服,要是“我”接受请求,
“我”
就要实施“缝衣服”行为,同时,“老同志”受惠于“我”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这些适切条件,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事实上,
为各类言语行为规定适切条件是为了准确地规定什么样的语境才能确保某一话语在
说话的同时,又完成了这类行事性言语行为。不同的言语行为对这些适切条件的具体
要求又不一样,所以就不能拿某一类言语行为的适切条件的具体内容去套到别的言语
行为,甚至同属这一大类的各种言语行为之间也存在某些差别。


13

例如,“要求”和“请求”同属“指令类”,都是说者想让听者将来做某事,但
他们的适切条件也有一些差别。示表如下:
表1:“要求”言语行为、“请求”言语行为适切条件对比
适切条件
命题内容条件

“要求”言语行为

“请求”言语行为

听者将来做某事(有时对说 听者将来做某事(一般对说者有好
者有好处,有时对集体或听 处)
者有好处)

预备条件


a.听者有能力完成某事,说 a.说者相信听者有能力做这一动
者相信听者有能力做某事;



b.说者处于有权对听者发出
要求的地位
c.说者和听者都知道,听者 b.说者和听者双方都不认为这一
通常不会自动去做这件事。

动作是听者通常所要做的。

真诚条件

说者希望听者做某事

说者真心想要听者去做这一动作。

基本条件

说者有让听者做该事的企图

说者试图使听者去做这一动作

可见,“要求”言语行为,说者的社会权利相对来说比听者高,而“请求”言
语行为,说者的社会权利大多平等或低于听者,较少高于听者。两种言语行为的主要
区别在于“要求”言语行为有一定的“义务性”而“请求”言语行为更看重的是听者
的“同情”和自愿发善心。


1.3.4.影响请求策略选择的因素
就请求言语行为而言,以往的研究表明:“影响请求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
的是广义语境如文化、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规范等;有的是情景因素如交际者
的社会地位、社会距离、性别、年龄,请求的内容或难易程度,交际双方的权力义务关
系等” [34]。限于篇幅,本文仅探讨情景因素中的社会关系(包括社会权力和社会距
离)和请求行为的难易程度与请求言语行为的互动关系。
1.3.4.1.社会权势


14

每个人在这个社会都扮演着某个或者多个角色,与社会其他成员有着多种关
系,而且有着一定的权势地位,当实施请求行为时,往往会采用不同程度的礼貌策略。
例如,当一个男人在家庭中扮演父亲的角色的时候,他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中,他有更
多的权势;当他扮演丈夫的角色时,他与他的妻子享有同等的权势;在工作中,如果
他是部门经理,从部门员工的角度来说,他就更有权势;但是与公司总经理相比,他
的权势就较弱了。对于每种权势,这个人就有不同的请求话语:
【7】 (对自己的儿子说)明明,给老爸换个频道!
【8】 (对自己的妻子说)宝贝,快下楼替我去烫一下那条红裤子,我回来换了马
上又要出去,拜托你!
【9】 (对自己的部门员工说)王峰,帮我把这文件送到办公室。
【10】 (对公司的总经理说)总经理,我家里出点事,可不可以请个假?请您通融
一下!
权势的大小由说者在特定语境中扮演的特定角色来决定,对于他在其他语境中
扮演的其他角色并不适用。比如,作为父亲,可以责骂儿子,但是不能随意地斥责具
有同等权势的同事,否则就超越了自己的权势。总之,人们的言语行为必须要与在特
定语境中特定角色的权势相符。
1.3.4.2.社会距离
由于角色关系是上下维度的,所以权势地位是不能让步的,而社会距离相对而
言却可以让步,因为人们可以轻松地改变社会距离。比如,一个年轻的顾客可以称呼

一个年长的售货员为阿姨,以缩短两者之间的社会和心理距离。例如:
【11】 阿姨,麻烦给换一下 S 号的,这件(大衣)太肥了。
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愈是熟悉愈是亲密,请求的方式就可能愈是直接。何自然
先生认为,“社会距离分为亲戚、熟悉、一般认识、陌生,社会距离越近,人们越倾向
于使用直接请求策略”[14.93]。贾玉新先生也指出,直接请求是汉语中一种极为常用
且非常重要的使役方式,它明确而又直接,而且能显示使役要求的正当和正式。在亲属
之间,在顾及听者肯定会顺从自己请求的情况下,直接请求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而社
会距离越远,人们越倾向于使用间接请求策略,因为此时要向对方表示一种礼貌
[18]。例如:


15

【12】 大卫(魔师)走下台去,请她登台助演:“小姐,请您上台帮我一下。”
这位小姐正是克劳蒂娅·席弗(世界第一名模)。她跟着大卫走上台来,她亭亭玉
立,如出水芙蓉展示在观众面前。

(雁文《第一名魔与第一名模》)

该例子中,两人(大卫和克劳蒂娅·席弗)是初次见面(陌生关系),而且在
非常正式的场合:演出现场,因此,说者采用的是通用称呼“小姐”,敬辞“您”和
礼貌词语“请”。再如:
【13】

小女儿新芳初中毕业,参加了升学考试,考分超过中专录取分数线。新

芳非常想上警校,就跟吴天祥说:“爸,您找熟人帮我说说。”妻子卢朝京也
劝道:“老吴,就托托公安部门的老战友吧。”

(1996 年人民日报)


该例子是成员家庭之间的请求,说话的口气非常直截了当。女儿采用随便儿亲
切的“爸”称呼其父亲,核心行为语“您找熟人帮我说说”以祈使句形式出现,也不
需要任何辅助语。妻子也采用直接策略“就托托公安部门的老战友吧”,辅助语也就
可完全省略了。
1.3.4.3.行为的难易程度
在请求言语行为中,说者请求的难易程度,对请求的策略和表达方式存在一定
影响。请求某人帮助自己贴张邮票和请求某人帮助找一份工作难度大不相同。当然,
请求难度的高低对于听者来说也是相对而言的。这一点我们很容易理解,不再赘述。
在完成较小的请求行为时,可采用简单的祈使句形式,而在完成难度较大的请求行为
时,往往伴随着辅助行为语的使用,而且大多情况下都不是直接发出请求,例如:
【14】 (玛丽寄出去的信因为超重需要补贴几张邮票)
玛丽:我这正好有一张五块的,帮我贴上去吧。
麦克:贴好了。

(杨寄洲主编《汉语教程》,第 46 课)

【15】 A:我的孩子大学毕业了,分到生产线上工作了。
B:你可省心了。
A:别提了。现在单位不景气,孩子整天叫苦。
B:他学的什么专业?
A:无线电。你厂里有什么活吗?让他业余干点儿。
B:现在仸务也不饱满,不过让我想想办法吧。


16

A:那就太谢谢你了。

(北大语料库)


例【14】中,说者和听者之间的关系是朋友亲密关系,请求行为的自身难度相
对容易(把邮票贴在信封上),因此,说者采用直接策略(帮我贴上去吧)仍能成功
实施请求。
例【15】中,说者和听者之间的关系还是较为亲密的(朋友关系),但由于请
求行为有较高的难度(帮助说者的孩子找工作),因此,说者采用间接请求策略,先
和听者寒暄一番,叙述情况(他孩子的现在单位不景气,孩子整天叫苦,作为父亲的
他不能不着急)以得到听者的同情,然后才说出请求:
“你厂里有什么活吗?让他业余
干点儿。”

1.4.请求言语行为研究现状
“请求”的话语意图是让听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表现出交互性、以言
行事和语言交际的特征有时会直接威胁面子,有很明显的跨文化差异,因此倍受语言
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1.4.1.国外请求言语行为研究现状
1.4.1.1.西方学者
西方学者对这一领域关注较早,研究成果也颇丰。很多学者从跨文化语用学角
度对言语行为进行研究。并充分了解到言语行为能进一步促进不同语言和文化的交
融。一批学者开展了跨文化言语行为实施计划,他们对用一种言语行为在不同语言和
文化中具体的表现形式和差异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尽管这些研究的语料来源还往
往局限在书面完型填空(written discourse 一 completion)等形式,但是这些研究还是解
释了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文化中的变异。
最为著名的是 CCSARP 项目,1989 年布鲁姆·库卡(Blum 一 Kulka)等一批学
者开展了跨文化言语行为实施计划(Cross Cultural Speeeh Acts Realization Projects,简
称 CCSARP),该项目是一项国际合作研究计划,收集并分析了不同语言文化背景下
各种言语行为的表现方式,主要是“请求”和“道歉”这两个言语行为在八种语言和
语言变体间的比较研究。此后还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类似的研究。所有的研究都揭示了
一个事实:同一种语言形式在不同语言和文化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同一种语言功能在



17

不同语言和文化中具有不同的语言表现形式。该项目主要采用话语补全的问卷形式。
语种涉及美式英语、英式英语、澳大利亚英语、加拿大式法语、丹麦语、西班牙语和
希伯来语。旨在调查不同语言文化的请求语的相似性和差异。将英语请求策略划分为
三类:直接请求策略,规约性间接请求策略和非规约性间接请求策略。仅研究西方语
言,没有将日渐重要的汉语包括其中,因此,我们进行汉语请求行为的研究是非常有
意义的。
1.4.1.2.中国学者
中国学者对于言语行为的研究可以分为理论研究和对汉语事实的研究。
 理论研究:基本都是在奥斯汀、赛尔等国外学者已经建立的理论体系下或结合其
他理论进行的研究,所以本文不再复述,只总结一下使用国外理论对于汉语事实
所进行的研究。
 汉语事实研究:包括三方面的研究:
第一, 汉语请求言语行为本体研究
汉语“请求”言语行为本体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有的侧重于请求行为的话语模
式,如:单力真 (2004) 《汉语环境下请人帮助言语行为的对话结构类型和语列研究》、
王秀荣 (2001) 《言语交际中祈使行为的表达形式》,有的侧重于请求行为的策略选
择,如:程鸣 (2008)《浅析汉语请求语的实施策略》、王华 (2008)《汉语中的间接
性请求》,有的则侧重于影响请求行为的各种因素,如:丁凤(2002)《汉语请求言语
行为中的性别差异》、熊晓灿 (2006)《社会关系与请求言语行为》等等。
第二, 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其他语言的跨文化研究
一些中国学者也参照 CCSARP 模式,对请求言语行为做了大量颇有见地的研
究,如:张绍杰、王晓彤(1997)
《“请求”言语行为的对比研究》,李军(2003)
《使
役性言语行为分析》等。也有一些学者将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其他语言进行对比(到
本论文截稿之日止只见有汉-英方面的对比研究),如:石新玲(2003)硕士学位论文

“A constrative study on the Speech Act of Requests”,苏文妙(2003)《文化价值与交际
风格一英汉请求言语行为对比研究》等等。
所有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在话语模式、语言表达手
段、策略选择等各方面丰富的信息,可作为本文第二章的基础和借鉴。然而,因受不


18

同的知识基础、研究目的的制约,这些研究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局部性,或许太注重
一个问题,或许所提的内容缺乏系统性等。
第三, 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习得研究
研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请求”言语行为系的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主要有:
洪玮(1996)《对言语行为“请求”的教学探讨》
(考察对象为以英语为母语的留学生)、
薛秋宁(2005)《留学生实施汉语请求言语行为调查及习得研究》(考察对象以华裔学
生为主)、陈克禄 (2009) 《留学生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习得考察》
(考察对象以泰国留
学生为主)等。这些研究通过考察留学生实施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情况,从表达不明
确和表达不适切两个方面来分析并得出结论。虽然考察对象(被试)中,几乎没有越
南汉语学习者,但其考察方法已对本文第三章提供很好的基础。
可见,不管从什么角度,以什么为切入点,这些研究成果都值得珍惜,都具有
理论和实际价值。然而,可以指出,真正从言语行为的角度对汉语请求言语行为这一
语言现象进行研究的还不是很多,大部分是期刊,目前尚有专门介绍研究汉语“请求”
言语行为的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更没有人把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越南语进行仔
细的对比。
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语请求言语行为实施的真实状况,但还未能完
全揭露其面目,还有待我们继续探寻与揭示。

1.4.2.国内请求言语行为的研究现状
这几年来,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对各种言语行为进行了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

本体研究及跨文化对比研究(主要着重英语与越南语对比)。关于“请求”言语行为
研究,值得参考的有阮文度(Nguyễn Văn Độ)2004 年发表的博士论文“Các phương
tiện ngôn ngữ biểu hiện hành động thỉnh cầu trong tiếng Anh và tiếng Việt”(英语请求言
语行为的语言表达手段(与越南语对比))。作者从语用和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对英语请
求言语行为的内容及表达方式进行探析并将其与越南语请求言语行为进行对比,找出
两者的异同,最大的不同在于,英语受“个人取向”文化特征的影响,因此,人们在
向他人提出请求时,尽量做到委婉,在请求别人做事情时,尽量不给对方一个“强加”
的感觉;但越南语却受“集体取向”文化特征的影响,“圈里人”或平等关系的人们
之间相互请求时常常直截了当,以祈使句的结构来实现“直接式请求”。


19

另外还有杨雪幸(Dương Tuyết Hạnh)2006 年发表的博士论文“Hành vi nhờ và
sự kiện lời nói nhờ trong giao tiếp bằng tiếng Việt”(越南语请求施惠言语行为研究)。
该论文以言语行为理论和回话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较为全面地分析越南语请求施惠
言语行为的话语模式及策略选择。作者认为,越南语直接请求策略主要依靠施为动词
的使用,而间接请求策略主要依靠前导语列,其中,“以试探为先”是最常见的前导
语列类型。其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很好的帮助。
从前人的研究状况看,“请求”这一言语行为日益深受关注。但至今尚未见到
关于研究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越南语对比的期刊论文或学术专著。因此,我们冒
昧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汉语“请求”言语行为进行考察,将汉语请求言语行为与
越南语请求言语行为进行对比,并且立足于对外汉语教学,对越南学生实施汉语请求
言语行为做了较为细致的考察,针对对外汉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

小结
1. “请求”言语行为是“指令类”言语行为的一小类,它指说者希望听者实
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意图,其实质就是说者要听者付出一定的劳动或代价,同时,
听者有拒绝合作的权利。请求言语行为在本质上是“面子威胁行为”,因此,在实施请
求时,说者往往会采取一定的策略来加以调整,使这一本质上不礼貌的行为变得礼貌,

从而达到交际目的。
2. 各语言学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看法去探索请求言语行为。这些研
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语请求言语行为实施的真实状况,但还未能完全揭露其面
目,尤其是汉-越请求言语行为对比研究的极度缺失。本论文主张对现代汉语请求言
语行为进行综述研究,论述其概念、使用条件、话语模式、语言表达手段、策略选择
及文化内涵等特点;而且在各方面与越南语的请求言语行为进行比较,从而将其研究
成果运用到教学方面去。


20

第二章 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特点
(与越南语对比)
2.1.现代汉语请求言语行为的话语模式
请求言语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形式,而是具有阶段性,包括请求前的准备、
请求以及回应三个阶段。本论文着重于请求阶段话语的结构形式。
一个完整的请求在话语模式上有三部分:核心行为语、辅助语和醒示语。辅助
语,顾名思义,即用来辅助发出核心行为语的话语,是用来协助促使对方尽快做出自
己所期望的行为。醒示语的作用主要是引起对方的注意,同时也有一定的语用调节作
用,核心行为语是发出请求的话语,是表达说者意图的主要部分。
一个请求言语行为具备了核心行为语、辅助语和修饰语三种组成部分,我们认
定其为典型而完整的请求话语模式,例如:
【16】 (一个人的汽车在加油站抛锚了,他想请正在加油的另一辆车把他的车拖到
附近的维修站)
“师傅,能麻烦您帮我把车拖到附近的维修站吗?也就 500 米远。”
其中,
“师傅”是称呼语,属醒示语语层面;
“也就 500 米远”是辅助语,通过
消除对方的顾虑或不满引起情感同化以辅助请求的顺利实施;“能麻烦您帮我把车拖
到附近的维修站吗”是核心行为语,完成请求帮助语言行为的实施。

然而语言使用的实际情况是非常纷繁复杂的,在言语行为具体实施过程中典型
的话语模式会产生变体,如构成成分顺序变更或辅助成分缺失。这是因为“汉文化属
于强势语境文化,诸多信息融于语境中,受语境影响制约程度高,言语交际中行动多
于言语。”[13.11]下面将对请求言语行为中核心行为语、辅助语和修饰语一一分析。

2.1.1.核心行为语
2.1.1.1.汉语中表示请求的一些施为动词
表达请求语力的施为动词应是一个可以进入如下框架的非心理动词:
SP1 +施为动词+ SP2+命题内容
***注释:SP1 表示说者、SP2 表示听者
根据以上的标准,我们对《现代汉语词典(第 5 版)》和《汉语动词用法词典》


21

中的词语进行了调查和总结,收集到的具有请求语力的动词有如下一些:
① “请求”
 “请求”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
(1) 动词:有礼貌地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我们诚恳地~您,答应我们的要求
吧!
(2) 名词:所提出的要求:在同学们的~下,老师答应带大家到室外去上课。


“请求”的施为用法

【17】 谢老师,这几天实在太忙,我的论文还没有写完,请求您缓我几天时间好吗?
(北大语料库)
上边的例子,SP1 省略因为“我”出现在动词“缓“宾语的位置上(主语省略
是汉语常见的现象),SP2 为“您”(谢老师),命题内容“缓几天时间”紧跟着施
为动词“请求”。“我请求你/您”表示请求的这种用法直到现在也基本不用于普通

口语,而只用于一些文学性作品中的人物对话里,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听到。如果普
通口语中用“我请求你/您”,就会觉得有点矫情。“我请求你/您”不像越南语语中
具有同样意义的“Tôi nhờ anh”用得广泛,后者没有语体的限制,书面作品中和日常口
语中都可以用。


“求”
 求”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
动词(1)请求:这么点儿小事,何必去~人呢?/~您帮我这个忙吧!
(2)追求、探求、寻求:~学问、不~名利、~同存异
 “求”的施为用法,例如:

【18】 “有些文稿,我想求您帮我整理抄写一下。

(杨沫《青春之歌》)

“求”的施为用法常常跟“标记”请求言语行为的动词“帮”、“帮助”在一
起。此外,还常与能源动词“想”同时出现(如上面的例子),表示较为客气的语气。
该词也可以以重叠形式出现,表示更强烈的请求语气,例如:
【19】 晓花一听,眼泪流了出来,她向爸爸请求说:“爸,求求你让我念中学,好
不好?”

(1995 年人民日报)

该话语出现的语境是晓花,一个家境非常困难的农村小女孩儿,其父亲因贫困


22

而决定让她退学,但晓花仍然希望父亲给他继续上学的机会,因此才说出了上面的话

语,从她的话语中(“求”的重叠形式)我们可以看出其愿望的迫切。
③ “拜托”
 “拜托”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
汉语中,“拜托”一词由“拜”(恭敬)与“托”(托付)合成,是偏正型,即“拜”
修饰“托”,表示“恭敬地托付”的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的释义是:“动/
敬辞,托人办事:有一封信,~您带给他。”;
《新编现代汉语词典》
(欧少亭主编)解释为:
“敬辞,请求别人帮着办事”。
除此之外,“拜托”也出现了一种“新潮”用法。例如:
【20】 正当我这样悲悲切切、唠唠叨叨的时候,一旁看球的老公终于忍无可忍地叫了
起来:“拜托,你是看球还是看人呐?”

(《北京青年报》2002 年 6 月 12 日)

例中“拜托”一词有“请你别这样”的意思。在这种用法里,语素“拜”与“托”
的意义都不很明显了,“拜托”也不表示“恭敬地托付”这样具体实在的意义,而主要
是表达说者的一种愿望、一种要求,且含有诙谐的口吻与责备的意味。这样理解和运
用“拜托”,仍是符合今天人们语感的。事实也说明,
“拜托”的新潮用法已经由临时
活用转化成了比较固定的词义,是词义的正常引申了。这种用法渐成时尚,尤其活跃
在青少年口语中。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词典对“拜托”的解释比较简略,甚至尚未被词典收录(如:
《现代汉语八百词》(吕叔湘主编),《汉语常用词用法词典》(李晓琪等编);与本文
讨论的意义相关的就只有一条义项:托人办事。本文所说的新义项,词典都没有加以
辨别。如果是供外国人使用的词典,应该对其用法有更细致的解释才能更好地指导应
用。
 “拜托”的施为用法,例如:
【21】 他向杨廷麟的面前走了一步,说:

“伯祥兄,我想拜托你去保定一行,如何?”
(姚雪垠《李自成》)
“拜托”作为施为动词使用时,说者和听者的年龄和身份地位可以是平等的,
也可能是说者在年龄和地位上高于听者,说者和听者之间一般是一种比较亲近的关系
(如上面的例子,交际双方是好友关系)。


23

2.1.1.2.汉语中表示请求的施为动词结构
①显性结构
本文在第一章已经列出显性施为句的主要语法特点为:第一人称,现在时,直
陈式,主动语态。由于汉语中动词没有表达时、态的词形变化,因此以上的标准可以
说并不完全适合汉语的语言事实。但是我们认为在汉语中,尤其是直接请求的带有表
达请求语力的施为动词的句子,施为动词本身应有以下五点限制:
第一,动词应在主句中做主要的谓语动词
第二,不应受否定词“不”或“没有”的限制
第三,不应受表达过去或将来的时间名词及副词的限制
第四,不应带有“了”、“着”、“过”这些表达动态的助词
第五,不应带有表示被动的“被”、“叫”的介词。
至于动词的主语,汉语中经常有主语不出现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动词的主语
可以在句中不出现,也可以是复数(如下面例【22】)但不应该是第三人称。根据以
上的标准,我们认为下面的句子在汉语中不能实施直接请求行为,也就是施为动词不
实现其施为用法。
*我来是为了请求你帮我修电脑。
*我没请你帮我修电脑。
*我昨天/曾经请你帮我修电脑。
*我明天要/将要请你帮我修电脑。
*我请求过你帮我修电脑。
*他请求你帮他修电脑。

从以上我们列举的带有表达请求语力的施为动词来看,以下句子可以用来实施
请求:
【22】 难尊者!你来得正好,你能知道我们此刻的处境和我们的决心。我们拜托你
去见佛陀,告诉他说我们来了,希望你要尽心的对佛陀说请他收留我。
(《释迦牟尼佛传》)
上边的例子,SP1 是复数的“我们”,SP2 为“你”
(难尊者),施为动词为“拜
托”,命题内容为“你去见佛陀,告诉他我们来了,尽心对佛陀说请他收留我”。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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