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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jians (1497 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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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hi

陈建(1497-1567)《皇明通纪》有关明初史事之探讨

CHEN JIAN’S (1497-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庄兴亮
CH’NG XING LIANG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2013


陈建(1497-1567)《皇明通纪》有关明初史事之探讨
CHEN JIAN’S (1497-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庄兴亮
CH’NG XING LIANG
(B.A. Hons, UTAR )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硕士学位论文
A THESIS SUBMITTED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ARTS
DEPARTMENT OF CHINESE STUDIE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2013


2


ACKNOWLEDGEMENTS

The first person to whom I would like to acknowledge and extend my greatest
gratitude is none other than my supervisor, Professor Lee Cheuk Yin, for his unwavering
patience, strong encouragement as well as meticulous guidance along the way.
I am also grateful to the Department and the Faculty for providing me a generous
NUS Research Scholarship and a rigorous academic environment of intellectual stimulation.
Besides, I wish to express my heartfelt appreciation to A/P Yung Sai Shing, A/P Ong Chang
Woei, A/P Koh Khee Heong and Dr. Ho Chee Lick. I sat-in their classes during my days in
NUS, and have gained a lot from their wonderful teaching and provoking thoughts.
My parents are the central pillar of my life. They give me their deep understanding
which enables and empowers me to keep moving forward. A special thanks to my soul-mate
Eunice Khoo, for her constant encouragement and precious companionship during my
hardship. Without their love and support in all respects, the completion of this thesis would
have been much tougher.
Lastly, I wish to thank my friends who have been helping me in completing my thesis
all the while. Hearty thanks to Jiannan Chen from NTU, Chanhui Ho and Huiying Lim from
NCNU, for all their kind assistance in finding and photocopying materials from libraries
despite their busy schedule.

i


目錄

謝辭 Acknowledgements


i

目錄

ii

論文摘要 Abstract

iv

第一章 導論

1

第一節 明代私史研究的宏觀審視

1

第二節 撰述旨趣與論文結構

8

第二章 陳建之生平及其史學著述

10

第一節 陳建生平、仕宦及其時代

10


第二節 陳建思想的研究概況

17

第三節 《皇明通紀》的版本與學術回顧

21

第三章 《通紀》所反映出的經世史學

33

第一節 《皇明通紀》的書寫體例與編纂目的

33

第二節 《皇明通紀》的編纂理念

40

第三節 《通紀》:普及性的經世史學

47

第四章 論《皇明通紀》中太祖「法度昭明」之形象

52

第一節 《皇明啟運錄》中太祖的「恩澤」與「嚴厲」


54

第二節 影響史事論述的背後因素

68

第三節 小結

77

第五章 《皇明通紀》中論「靖難之變」
第一節 《通紀》中有關「靖難」雙方的述評

80
81

ii


第二節 宗藩之議與明代其它藩王「篡逆」事件

94

第三節 小結

103

第六章 結論

106


參考書目
中文書目
外文書目

iii


ABSTRACT

The compilation of Huangming Tongji (Comprehensive Annals of the Imperial Ming),
was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Ming dynasty in the
annalistic pattern, has 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in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t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555 and re-edited and supplemented about a dozen times during the following
decades. It is an attempt to examine Chen Jian’s (1497-1567) Huangming Tongji by
exploring the work’s sources, content, style as well as the author’s critical comments, and
tents to determine the reasons behind the compilation and also a private historian’s position
on the early Ming history.
Through the detailed analysis, we could find that private historian like Chen Jian
normally had his “personal factors” during his compilation of historical works. In order to
“create” a harmonious political climate between Ming Taizu (r. 1368-98) and his servitors,
the author carefully took the “consistency” and “rationality” into consideration while
selecting materials or giving comments. Furthermore, this study also shows that Chen Jian’s
position on the Prince Yan’s usurpation (1398-1402) in Huangming Tongji was apparently
designed to support the Ming Shizong’s (r. 1522-66) decision about the inauguration of a new
line of imperial succession for his own family during the Great Rituals controversy (Da Liyi
大禮議).

iv



陳建(1497-1567)《皇明通紀》有關明初史事之探討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明代私史研究的宏觀審視

中國傳統史學的發展,源遠流長;其中史學史的意識更是由來已久。然
則,無論在形成具體近代學科意義上的「中國史學史」以前抑或之後 1,有明一
代(1368-1644)的史學給人的一般印象往往是不被重視,且為明史研究中較薄
2

弱的環節。有意思的是,當前人一方面指出「明人野史,汗牛充棟」 、「有明
一代,史學最盛」3;另一廂卻認為「有明一代,國史失誣,家史失諛,野史失
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總成一誣妄之世界」4,甚至於「遠遜宋(960-1279)、清
5

(1644-1911)兩代,亦不若元代史學的氣象開闊」 。兩種評價之極端,似令人
不免感到費解。其實,易使人感到矛盾的原因,主要是它們皆是從個別截然的
角度出發去看待近三百年間的明史學。故唯有對過往的這些評語重新做出分

1

中國史學史研究,作為近代學科之歷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被明確提出來進行系統的研究,乃
始於上世紀二十年代。這約八十年間的學術史回顧與梳理,可參瞿林東:〈中國史學史研究八
十年〉,載是氏主編:《史學理論與史學史學刊(2006 年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
社,2006),頁 1-46。
2
夏燮撰,沈仲九標點:《明通鑒》(北京:中華書局,2009),第 1 冊,卷首,〈義例〉,頁
8。

3
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自序〉,頁 2。
4
張岱著,云告點校:《瑯環文集》(長沙:岳麓書社,1985),卷 1,〈石匱書自序〉,頁
18。
5
杜維運:《中國史學史》(臺北:三民書局,2004),第 3 冊,頁 156。

1


析,方有助於我們「萃取」箇中所呈現出對明代史學研究有所裨益的歷史事
實。

2


後人一般在談到明清時期知識分子對明代史學的評價時,除了上所引的張岱
(1597-1679)〈石匱書自序〉中的悲切之語外,通常免不了還會提及王世貞
(1526-1590)更「剴切」的觀點。其論曰:

國史之失職,未有甚於我朝者也。……史失求諸野乎?然而野史之弊
三。一曰挾郄而多誣,其著人非能稱公帄賢者,寄雌黃於睚眥,若《雙溪
雜記》、《瑣綴錄》之類是也。二曰輕聽而多舛,其人生長閭閻間,不復
知縣官事,謬聞而遂述之,若《枝山野記》、《翦勝野聞》之類是也。三
曰好怪而多誕。或創為幽異可愕,以媚其人之好,不復而遂書之,若《客
坐新聞》、《庚巳編》之類是也。無已求之家乘銘狀乎?此諛枯骨謁金言
耳。雖然國史人恣而善蔽真,其敘章典、述文獻,不可廢也;野史人臆而
善失真,其徵是非、削諱忌,不可廢也。家史人諛而善溢真,其贊宗閥、
表官績,不可廢也。6


細繹其文,不難發現顯然王氏所針對的主要是私人史著內容失實缺乏客觀性的
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清末以後,對明史學的負面態度依然延續著。西方史
家 Charles S. Gardner 在論及中國傳統史學時指出中國傳統的修史方法並不注重保
存摒棄不用之史料7,而假設持續過分看重昔人認為的明代史籍中「文字多蕪穢
不足錄」,且所記「大抵草澤之所聞,與事實絕遠」之類的問題,其結果將造
成它們多輕易成為研究者嗤之以鼻的「摒棄不用之史料」8。另一方面,如果也
基於對「質量」所抱持著的成見,進而忽略了對在明代史學史上無可否認確實

6

王世貞撰,魏連科點校:《弇山堂別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第 1 冊,卷 20,〈史乘
考誤一〉,頁 361。作為明中葉文壇領袖的王世貞,上述評論對後人有著一定的影響,由上述張
岱對明私史著作的分類原則與全盤否定,或可略見一斑。另外,清人錢謙益、平步青在其文集
中亦記載、繼承了以上王世貞對私史的部分看法。
7
Charles S. Gardner, Chinese Traditional Historiograph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65.
8
針對這一點,近人李宗侗有曰:「明代私人所修史極多……上可以比美於宋,而非清代所能
及。……以數量言之,則兩代相近;以質言之,明遠不能上比於宋也。」[詳見氏著:《中國
史學史》(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 140。]

2


出現過的「汗牛充棟不勝數」之私修史籍及其作者進行細致的考察,那么,想
必不啻是今天中國史學史研究中的一大缺憾。
復可論者,通過前人對整體明代史學的評議,我們可將其總括為:「正史
不彰,野史充斥」。正史修撰情況固然亦為明代史學研究中不可以逾越的重要

一環,然本文茲主要將焦點置於上引各方評價直指的對象——亦是明代史學發
展史中的「另一幅迥然的面相」(a different picture)9——私家史學的繁盛上。
此外,「不下千家的明季野史」,實際上其涵蓋范疇很大。由《漢書·藝文志》
對「稗官野史」進行分類始,之後的《隋書·經籍志》、《史通》、《新唐書·藝
文志》、《通志》,直至清中葉的《四庫提要》、今天各大圖書館《善本書
目》,無不根據本身所處時代的學術環境與思想流變,對筆記、小說、雜史、
雜述之類的作品進行不同的劃分,甚至於為它們設置新的類目。10過去學界在歷
史編纂學11研究方面取得的豐碩成果,為後人將來搜索、查閱明代史籍時提供了
莫大的便利。然而,因本文的論述重點並不為細究各史籍的版本與體例,之所
以選擇「私史」(而非「野史」、「雜史」、「別史」等)這個從「史家本
位」出發概念,實為有意凸顯 Herbert Franke 定義中與中國傳統「official history」
截然相反的另一面:「private history」。12即特別強調著史者非處在官方修史制度
底下的「個人元素」(individual element)。
9

伍安祖認為,盡管有明一代並沒出現過如司馬光或劉知幾般偉大的史家,在眾多的史籍當中更
未曾產出任何令人特別驚艷的作品;然尤其到了晚明,私家史學似乎呈現出「a different
picture」。伍安祖後來和王晴佳合著的 Mirroring the Past 這部僅為西方世界勾勒出中國傳統史學
之全景的作品(a panoramic work)當中,就直接將其中有關明代史學的第七章概括為:「The
Ming: The Flowering of Private Historiography and Its Innovations」。里頭扼要討論了明代官方對史學
的干涉與控制,因而影響了官方修史的成就,與之相反的卻是私家修史的勃興與繁榮。詳見 Oncho Ng and Q. Edward Wang, Mirroring the Past: The Writing and Use of History in Imperial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5), 193-222.
10
有關「野史」之涵義與范疇的詳盡討論,參見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收入王明
蓀主編:《古代歷史文化研究輯刊·初編》〔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9〕,第 19 冊),頁
4-15。至於今人對明代史籍在目錄學著作中的梳理,見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北京:人民
出版社,2005),頁 1-29。
11
「歷史編纂學」,為中國史學史研究的其中一部分重要內容;它包括了史料的搜集與整理、史
書的體裁與體例、史書的內容價值、史書編纂方法的成就等方面的問題。詳見楊翼驤:〈中國

史學史緒論〉,載氏著:《學忍堂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2),頁 413。
12
Herbert Franke 對「private history」的界定十分之苛刻:私史必須獨立於官僚機構「independence
from bureaucracy」,尤其是京城史館之外;而更為「理想的」(ideal)私史家甚至必須是從未參
與過官方職務者。明代私史情況是否可以嚴格按照其定義去衡量,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下面將會進一步論述,此暫不贅及。然因「私史」這個稱謂及其主要的概念非常符合本文強調

3


接下來,筆者將對現今明代史學研究概況做一整體觀照後所整理出的以下
兩個或可稍加關注之面相:
一、史學的分期問題。由清人的評語中,不難發現其中有的會特別針對明
代某些特定時段的史學現象進行論述。比方說,顧炎武就認為「正德以後,始
有纂為一書附於野史者」、「萬曆中,天子蕩然無諱,於是《實錄》稍稍傳寫
流布,至於光宗,而十六朝之事俱全」13;《四庫提要》則言道:「至正、嘉之
間,則自任其私,多所污蔑,不可盡據為《實錄》」等。今人因而在此「基
礎」上,結合與本身的考量,提出了看似更「細致」的分期法。但,無論是謝
國楨的「四階論」14、葛兆光的「三股思潮」15、姜勝利的「野史二階段」16,抑
或廖瑞銘的「野史三分期」17、向燕南的「三期法」18、錢茂偉的「三段論」19、

「非官方色彩」的旨趣,故茲擇之。西方學者對中國私家史學的一些看法與質疑,可參 Herbert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 s, ”
in 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 ed. W. G. Beasley and E. G. Pulleyblank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115-34.
13
顧炎武著,華忱之點校:《顧亭林詩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3),《亭林文集》,卷
5,〈書吳潘二子事〉,頁 114-5。
14
謝國楨將明清野史筆記的發展,分為七個時段,明代部分則是元末明初、洪武到宣德、嘉靖以

來、明末清初四個階段。四階段的劃分,主要以明代政治、社會、經濟上的變化為準。詳見謝
國楨:〈明清野史筆記概述〉,載氏著:《明末清初的學風》(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6),頁 89。
15
葛兆光認為中國史學在明代中葉發生了變化,相繼出現了三股與保守、空疏史學相背離的史學
思潮。它們分別是:最早有開始於嘉靖、隆慶、萬曆年間維護史學客觀性、嚴肅性的思潮;接
踵而至的是對舊思想大砍大殺、棄舊史學不顧的另一股激烈史學思潮;最後在萬曆末年則是出
現以經世致用為口號的思潮。詳見葛兆光:〈明代中後期的三股史學思潮〉,《史學史研究》
1985 年 1 期,頁 29-38;又見氏著:〈明清之間中國史學思潮的變遷〉,《北京大學學報》(哲
學社會科學版)1985 年 1 期,頁 79-89。
16
姜勝利將明代野史的發展分為「洪武至正德時期:野史的產生和緩慢發展」、「嘉靖至明朝滅
亡:野史的空前興盛」二階段。詳見姜勝利:〈明代野史述論〉,《南開學報》1987 年第 2
期,頁 37-44。
17
廖瑞銘依照時代背景以及作品內容特色,將明代野史筆記發展分為三個時段:「明初到正
德」、「嘉靖與隆慶」、「萬曆至明亡」。詳見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頁 1333。
18
向燕南認為洪武至弘治為明代史學前期;後期則可分為兩段:正德至嘉靖末萬曆初年、萬曆中
後期至明亡。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合肥:黃山書社,2002),頁 15-16、
頁 187-192。
19
錢茂偉將明代史學分為前期(洪武元年至正德末年)、中期(嘉靖元年至萬曆二十一年)以及
後期(明末清初);且分別稱之為「理學籠罩下的史學」、「中國史學的轉型」和「中國史學
的多元化」。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
14。

4



楊艷秋的「前後時期」20;皆基於各自不同的標準而分。合而觀之,他們的衡量
準則總體來說,皆離不開這五個要素:「政治因素」、「社會背景」、「經濟
情況」、「史學成就」、以及「學術思潮的衍變」。我們或許也不難理解,以
上的分期方式,很可能正是為「將明代的史學置於整個中國古代史學發展的軌
跡中」21,或為「勾勒全景」而作。就此意義而言,也許 Etienne Balazs 認為造成
中國傳統史學難以取得長足發展的因素之一——「史家習慣性把歷史切割為斷
代片段」(the habit of cutting history up into dynastic slices)22的警語可以給我們一
些啟示:試想如果連傳統政治史都無法以事件、人物來截然劃分的話,那是否
亦暗示了藉上述的五個因素來為明代史學發展過程分期,然後將「該時段」的
史學活動置於特定框架下「一言以蔽之」的做法實則具有相當程度上的「片面
性」與「局限性」?由此思之,日本學者內藤湖南(Naito Konan)盡管在《支那
史學史》一書中對明代史學的討論頗多創見23,亦指出嘉靖(1522-1566)至萬曆
(1573-1620)之間是明代史學史上的重要時期,「明確了明清史學的流變與傳
承」24;卻始終未見其為明代史學歷程進行任何進一步的切割與分期25之故則不難
明了矣。內藤氏這種從時代變遷的大勢出發,僅敏銳抓住該時段史學的特色與
關鍵結點,而不做確切的劃分之法會否更為符合史學發展的情況?畢竟,學界
在總結中國史學通史歷來的各種分期標準時已承認「(分期標準)多反映了研
究者個人所側重的著眼點,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史學的主要特征,其結果也不盡
相同」;故「從學術史的視野深入考察影響史學發展的諸多學術因素間的內在
20

楊艷秋除了以明代發展一百余年為界,把明史學分成前(洪武至正德)、後(嘉靖以後)兩時
期外;尚進一步將前期私家史學發展分為的兩個階段(成化朝以前——文化專制下的私家史
學;弘治、正德間——以人物傳記撰著為特色私家史學的興起)。詳見楊艷秋:《明代史學探
研》,頁 30-88。
21
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引言〉,頁 11。
22
Etienne Balazs,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4), 129.

23
參李焯然:〈明代史學研究的幾點反思〉,載是氏主編:《明清研究:現狀的探討與方法的反
思》(香港:香港教育圖書公司,2006),頁 81。
24
張越:〈辨章學術 以啟後人——簡評內藤湖南著《中國史學史》〉,載氏著:《史學史通論
與近現代中國史學研究》(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頁 286。
25
內藤湖南在勾勒出明代史學發展的基本線索和若干重點的同時,確實察覺到「掌故之學」在明
中葉後開始有很大變化。另一方面,內藤氏也強調「朝代的推移與文化的推移多少是有不一致
的地方的」。詳見內藤湖南著,馬彪譯:《中國史學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
211-15。

5


關系,可能會使史學發展過程展示得更為豐滿和全面」。26這的確為平允至當之
論。上世紀所大力提倡的「展示各個歷史時期史學發展的清晰面貌」 27那種希望
通過某種分期方法以在史學史中「有效地」反映史學發展過程的整體走向的做
法確實應該停止;當中國史學史的通論性著作愈來愈多時,是否又該倒回頭來
以個案的方式對它們進行修正或填補?今人此時應該做的也許是打破固有的框
架,靈活地以個案(個別史家或史籍)來重新認真檢視(而非直接將其套入)
既有的明代史學之各項「階段論」。
二、私史可反映「通性」之特色。現代中國史家對傳統私史修撰的最大擔
心可能就是著者個人能力及其史料來源的問題。誠如王玉璋所說:「史實日
繁,學人舉畢生精力,而莫能殫」、「修史須以《實錄》為本,皇皇鉅製,豈
荒寒之士所可得而有?」28或許正是鑒於這兩個原因,有時候他們寧可選擇相信
哪怕「易成而多疏」29的官修史書。反觀,西方史家一向對中國傳統史學的最大
詬病乃在於著史者的官方身份30,有甚者視官方修史的動因為:「歷史是由官員
們寫給官員們看的」(history was written by officials for officials)31。在他們眼里,
對幾乎所有的中國史家而言,褒貶(praise and blame)是史學的基本要素,歷史

往往被視為一面政治倫理的鏡子(mirror of political ethics),必須以儒家標準去
評判;最終發覺中國傳統史學缺乏「個人元素」(individual element),而只好
嘗試求助於佛教典籍或私人作品32。想要在中國歷史上找到一生完全不涉及任何
官方活動、不受任何官方理念影響的史家,其機會應該是微乎其微的。中西現
26

張越:〈史學史研究中的中國史學通史撰述〉,頁 29-30。
上世紀八十年代,白壽彝曾撰文指出:「在史學史的編撰上,一個史學家一個史學家地寫,一
部史學名著一部史學名著地寫,這可以說是必要的,也可以說是研究過程中所難免的。但是否
可以要求更高一些,要求更上一層樓,是否可以把這些以人為主、以書為主的許多框框綜合起
來,展示出各個歷史時期史學發展的清晰面貌呢?這當然不容易,但總還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
的前進方向吧。」詳見白壽彝:〈中國史學上的兩個重大問題〉,載瞿林東編:《中國史學史
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6),頁 483。
28
王玉璋:《中國史學史概論》(重慶:商務印書館,1944),頁 18。
29
王玉璋:《中國史學史概論》,頁 19。
30
除了上引 Herbert Franke 與 Etienne Balazs 的文章外,尚可參 Rachel Mary, “Basic Elem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Chinese Culture, Vol.8 No.3 (1967), 99-110;Earl H. Pritchard,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and Local Histories,” in The Use of History: Essays in Intellectual
and Social History, ed. Hayden V. White (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68), 200-2.
31
Balazs,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 135.
32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s”,
129-34.
27

6



代史家,雙方看待官私史優劣之標準迥異,側重點也不同,自然各執一端。 然
「獨立於官僚機構的個人元素」之概念或可有助於研究者檢視明代私人史家和
國家的關係。無可否認的,史學和時代的確存在著一種很明確的動態關係 33;加
之,明中葉明史編纂的特徵之一乃「資治意識特濃」,故這時期的作品多被認
為是「一批歷史與現實政治密切相關的史著」34。但我們同時感到好奇的是:國
朝之大事、宮廷政治的變化、官方意識的籠罩35,對於那些身處廣東、福建等地
區36的一般受到忽略的中下層史家37究竟會產生多大、多直接的影響?38當部分學
者已明確指出,中國史學史研究需重視「史學與政治、經濟以及思想文化的聯
系與相互作用」39之際,研究者還得對「時代」、「地緣」、「個人」之間的關
係特別敏感,方可盡量避免陷入一種「以全概偏」的想當然耳局面。如果說
「江湖之遠」的因素與「廟堂之高」的作用都有可能兼具時,那么兩種「影
響」又將如何與史家本身的「個人元素」40「融合」後,再反映在其史著中呢?

33

余英時:〈史學、史家與時代〉,載氏著:《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2006),頁 263。
詳見錢茂偉:《中國傳統史學的范型嬗變》(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10),頁 43-4。
35
明清兩朝是中國歷史上對史學干預最多的朝代,通過大規模官修史籍之名,在拉攏知識界、樹
立有利於自己統治的思想文化體系的同時,完成了對己統治不利的歷史文化的汰選。詳見向燕
南:〈從國家職能看明清官修史學〉,載氏著:《從歷史到史學》(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
社,2010),頁 73-84。
36
實則,已有學者注意到明中葉後南方地區私人修當代史者較北方眾,明史建構顯示「由南興
起、由南而北」的特點。然,過去除了將史家群體地理空間分布詳細羅列,並做出簡要的一些
歸納外,就不見更深入的探究了。有關概括性敘述與分析,可參考錢茂偉:〈明末清初明史編
纂特點三論〉,《史學月刊》,2009 年 4 期,頁 112-3;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頁 2438。
37

楊聯陞在針對美國人類學家 Arthur L. KROEBER 提出的「文化成長形態論」所給予的兩點補充
中就指出:「要對文化史作一個充分的理解,我們一定要不但樂於去了解傑出的大師們所完成
的華實碩果,而且也要去了解一般作品所達到的水準以及文化活動全部參與者的總成果。」詳
見 Lien-sheng Yang, “Toward A Study of Dynastic Configurations in Chinese History ”, in 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7-8.
38
過去學者所處之地與其學術思想的傳播之關係,內藤湖南早有覺察。在談及王夫之、胡承諾的
史學主張在當時並未廣泛流傳的情況,內藤氏就認為「這是因為二人都是隱者,又都居住於湖
南、湖北那種鄉下的地方,而且又都與學者士大夫沒有交往,所以與顧炎武、黃宗羲那種居於
江蘇、浙江,即便有一篇論文問世也會受到稱贊的情況有所不同」。見內藤湖南著,馬彪譯:
《中國史學史》,頁 240-246。
39
王記錄:〈五十年來中國史學史分期研究述評〉,《中國史研究動態》,2002 年 6 期,頁
13。
40
案:在此的「個人元素」,除了強調著史者非處在官方修史制度底下的背景外,還應將其理解
為史家自身對歷史的特殊立場與見解。畢竟,歷史學上有一個主觀的因素,解釋性的因素,這
個因素,是驅除不去的。只要有史家在,就沒有辦法完全去掉。所以說,歷史是有價值問題,
而講特殊的(valuing and individualizing)的。詳見余英時:〈史學、史家與時代〉,頁 254-5。
34

7


——想必因此尚需更細致的籀繹與處理。此外,不少資料亦顯示晚明私史作者
間群體間是有一定的交流的[最典型的例子恰好是本文的主人公陳建與廣東名
人黃佐(1490-1566)之私交]41,這些交流過程中「資源的互享」與「思想之碰
撞」的具體情況為何?敘事或評贊的背後是否又昭示著那個時代特定群體所相
信的一些情況?針對這一點,內藤湖南曾精辟地指出,明中葉出現的大量野史
掌故之書(內藤氏以本文的研究對象《皇明通紀》為例)雖然對後人了解正確

的事實並無甚作用,但卻能幫助我們了解哪些是明代人所認為的事實。 42職是之
故,對待一方面被認為囿於史料而多失真,另一方面被視為相較可以體現「個
人元素」的明代私史,與其僅僅如清人般以之作為補充正史的「佐料」 43;或許
此時應當更正視其「通性」之特點44,透過私人史家筆下的敘事與議論,將其做
為深入了解當時社會,尤其是該史家所處地區之面貌與该时代某些群体思想的
寶貴渠道。
綜上所述,既是筆者對明代史學(尤其是明中葉以降的私史)研究成果的
概括性審視;亦冀望接下來通過對陳建《皇明通紀》的個案探討,能夠更深一
層地厘清此時段該史家與其私修史籍在明中葉那個特定的政治、社會背景下之
定位與意義所在。

第二節 撰述旨趣與論文結構

本文的研究核心為 2008 年出版的由錢茂偉點校全二冊《皇明通紀》45,在此
的研究重點絕不在於從文獻學的角度比較或考辨古今市面上流傳的各種《通

41

錢茂偉:〈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特點三論〉,頁 113-5。
內藤湖南著,馬彪譯:《中國史學史》,頁 213。
43
清代學者在明史研究與明史著作中,大多奉行廣征博引,以《實錄》為主,以野史和家乘為輔
的史料采擇原則。詳見姜勝利:〈清代明史史料學〉,《史學史研究》,1996 年 3 期,頁 6568。
44
比如說,陳寅恪談到《劇談錄》所記元稹見李賀之事不實時,就曾言道:「《劇談錄》所紀多
所疏誤,自不待論。但據此故事之造成,可推見當時社會重進士輕明經之情狀,故以通性之真
實言之,仍不失為珍貴之社會史料也。」見氏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北京:三聯書店,
1957),頁 84。
4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北京:中華書局,2008)。

42

8


紀》及其續編的版本;亦不為考證書中所記載之史事的真偽。而是將焦點置於
這部甫整理好的《皇明通紀》中有關明初史事如「太祖形象」與「靖難之變」
的內容上進行深入的探討;再結合與陳建在撰寫此書過程所處的生長環境、歷
史與政治背景,竊盼藉此嘗試了解這部致使「流傳宇內,人各操觚」的史籍背
后一位致力於私人修史的廣東中下層文人著史所持有的特定目的與立場。
論文首先將處理陳建生平、仕宦以及《皇明通紀》的成書過程。除了簡述
編撰原委、《通紀》的取材與體例、各種版本的情況外,將著重新探討近人有
關陳建研究中論及其哲學與史學思想的系列成果。嘗試做出一些整理的同時,
亦由它們中提出一些似乎尚具進一步討論餘地的研究視角。
接著,筆者將會從《通紀》的書寫體例與編纂目的、編纂上的理念以及其
普及性史學的特點出發對書中所反映的經世史學作一通觀性的介紹與分析。以
上看似概括性的論述,實則對了解論文中接下來兩個案例的討論起著不可或缺
的「鋪墊性」作用。
作者在整部《通紀》中一直都興發出特別懷念祖宗「開基創業」時期的
「豐功偉業」之懷想,立足於明中葉的士人,陳建的諸多「今非昔比」的感慨
也都反映在這段時期的史評中。而當我們將書中的「敘事」與「評議」置於一
處考察「太祖形象」時,則會更貼切、更完整地明白在以「資治」為大前提的
著史過程中,該史家是如何將本身特定的考量「融入」編纂當中。
「靖難之變」從來是明初歷史上一件不可逾越的大事,作為一位生長於宗藩
問題日益嚴峻,正嘉兩朝甚至多次發生外藩叛亂/ 篡統事件的士人,陳建對此國
初史事著墨甚多。然則,是否和過去傳統史家和明中葉通俗歷史演義的諸多作
者一樣,《通紀》在此也將「篡逆」的矛頭指向成祖並對失敗的惠帝深感同
情?由這個部分的討論觀之,似乎是一個很值得省思的課題。
本文的在每個主要的一章後都設置了「小結」,故其實本研究的結論實則
已陸續分散於其中。最後的總結部分則將再次強調本文的重點,並希望籍此示

範提出一些史學研究方法上的演繹,最終揭示《皇明通紀》一書在明代中葉私
史研究中的價值與意義所在。

9


第二章 陳建之生平及其史學著述

本文主人公陳建(生於明孝宗弘治十年,卒於穆宗隆慶元年,14971567),係明中葉廣東著名的史學家、理學家、經世作者(statecraft writer)。如
陳氏般「警敏有才識,博貫載籍,以淹洽聞於時」,集多重學術角色於一身,
所流傳的作品對當世、後世皆有相當影響的士人,在明代中葉學術環境中無疑
是不多見的。然而,無論是從史學史抑或哲學史(理學史)的視角切入,整體
來說,二十世紀以來學界對陳建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局限於文獻版本的整
理以及對文本中史學、理學觀念的分析與解讀。以上這種印象,在綜觀現今有
關《皇明通紀》的各種研究成果時,尤為深刻。故研究史學,卻無法深入該史
家所處的情境中,沒有嘗試將文本與當時政治、社會等因素合併起來考量的
話;那麼,史籍背後的異質性與複雜性之所由,始終是不易被發掘的。本章將
從陳建自身的成學歷程和他生長的時代背景這兩個角度出發分述其學行,接著
再對迄今為止有關陳氏思想及其史著《皇明通紀》之研究作一連貫性的關照與
述評。

第一節 陳建生平、仕宦及其時代

陳建,字廷肇,號清瀾,別署清瀾釣叟、粵濱逸史,學者又稱清瀾先生,
東莞亭頭場人。其父陳恩(字宏濟、號理庵,1450-1515)曾就職於福建南安學
署,後任雲南廣南知府;有子四人(卓、超、赴、建),陳建為季子。嘉靖七
年(1528)舉人,八年(1529)、十一年(1532)兩中會試副榜,選授福建侯官
縣學教諭;七年後升為江西臨江府學教授。期間,曾聘為江左、廣右、雲南、
湖南的鄉試考試官,「所取多知名士」。由於陳建本身對仕途之事並不熱衷,


10


「不汲汲仕進,聞有引薦則力辭」,故其一生最高的官階即為約嘉靖十八年
(1539)循資而當上的山東信陽縣令。二十三年(1544)年,以母顧氏年邁為
由,在「邑民攀留」之下力告歸養1,時年四十八歲。還鄉後,建草堂於東莞城
北,銳意著述。二十五年(1546),母卒,五十歲的陳建自此隱居不出,潛心學
問,直至終老。在此二十一年筆耕不輟的過程中,陳建完成了《學蔀通辨》十
二卷(成書約於 1548 年)、《治安要議》六卷(成書約於 1548 年)、《皇明啟
運錄》八卷(成書約於 1552 年)、《皇明歷朝資治通紀》三十四卷(成書於
1555 年)、《古今至鑑》六卷(疑有傳本)、《經世宏詞》、《明朝捷錄》、
《陳氏文獻錄》等書。隆慶元年(1567),逝世於南京,享年七十一歲。史稱陳
建「貌寒素,人望而輕之」,但「性縝密,博聞強記,究心學術邪正之分及國
家因革治亂之故」,著述甚豐;故後世有嶺南學者將其學問與陳獻章(14281500)的「新會之學」、湛若水(1466-1560)之「增城之學」並列,稱之為「東
莞學」。2鑒於晚明學派分歧與清代查毀禁書3之故,《明儒學案》對陳建一字不
提,定稿後的《明史》亦不見其傳4;因此除了廣東方志中對陳建有一定的記載

1

後人甚至將陳建辭官奉養老母的事跡記於「終養」條下,以「為世之貪位而忘親之鍼砭也
哉」。見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2010),上冊,卷 9,頁 280-1。
2
有關陳建的生平,詳參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8),下冊,卷 24,頁 726-7;王兆雲輯:《皇明詞林人物考》(收入周駿富輯:《明代傳記
叢刊》〔臺北:明文書局,1991〕,第 17 冊),頁 395-6;張二果、曾起莘著,楊寶霖點校:
《(崇禎)東莞縣志》(東莞:東莞市人民政府排印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藏抄本,1995),卷
5,〈儒軌〉,頁 550-1;郭文炳編:《(康熙)東莞縣志》(東莞:東莞市人民政府影印日本內
閣文庫康熙刻本,1994),卷 12,〈理學〉,頁 419B-21A;郝玉麟等監修,魯曾煜等編纂:
《(雍正)廣東通志》(收入《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第 564
冊),卷 47,頁 280-1;鄧淳輯:《粵東名儒言行錄》(收入國家圖書館古籍館編:《中國地方

人物傳記匯編·廣東卷二》〔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第 107 冊),卷 16,頁 109-25;
楊世勲輯:《嶺南道學錄》(收入國家圖書館古籍館編:《中國地方人物傳記匯編·廣東卷三》
〔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第 108 冊),頁 194-97;陳伯陶等修纂:《(民國)東莞縣
志》(收入上海書店出版社編:《中國地方志集成·廣東府縣志輯》〔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3〕,第 19 冊),卷 58,頁 567-68;L.Carring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 eds.,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368-1644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1:148-51, Lienche Tu
Fang 撰「CH’EN Chien」傳。本節中關於陳建生平事跡的論述均以上所述之各種資料為主,斟酌
處之;除非有需要特別說明、辨析者,否則不一一作注。
3
關於清代查禁陳建著作之況,詳見雷夢辰:《清代各省禁書彙考》(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
1989),頁 253;李棪原考,梁基永補注:《清代禁毀書目考補注》(廣州:嶺南美術出版社,
2007),頁 1-2。
4
詳見容肇祖:〈補名儒東莞學案——林光與陳建〉,《國學季刊》,第 5 卷,第 3 號(1935
年),頁 528、539。

11


外,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的《廣東文徵》收錄了陳氏文章十一篇5,2009 年甫出版
的《全粵詩》則存其詩作二首6。
從現存的各篇陳建的傳記中,我們不難發現這位地方菁英的一生,即便是
在外擔任地方小官的時候,治學著述依然從不間斷。作為一位程朱理學的忠實
捍衛者,陳建心目中對「學術」的觀點正是在那段時期內通過他的著作逐漸呈
現出來的;而身為一位負責任的官員,他的一些作品同時亦反映了其對國事的
關心。早在福建侯官縣學任教諭期間,陳建就和諸生論「文有九善九弊」而作
《濫竽錄》;與督學潘潢(1521 年進士)論朱(熹)陸(九淵)異同,作《朱
陸編年》二編;與巡撫白賁(生卒年不詳)論李東陽(1447-1516)之《西涯樂
府》,作《西涯樂府通考》;遵督學江以達(1526 年進士)7之命校《十三經注
疏》;又代海道汪某作〈海防長策〉之奏疏。身處江西臨江時則集編周敦頤

(1017-1073)的《周子全書》,復輯二程(程顥[1032-1085]、程頤[10331107])的《程氏遺書》類編,並為二書作序,意在「因朱子所表章者而益表章
之,以裨來學」。此外,陳建也是一位體恤民情的父母官。在出任信陽縣令
時,他「以教養為急,勸課農桑,申明條約,不事薄鞭」,致使「邑大治」;
空暇間還注重地方教化工作,並親自編著《小學古訓》令百姓習之。
上所提及的著作雖多,但真正奠定陳建在宋明理學史上地位的,卻是辭官
回鄉後為駁斥王守仁(1472-1529)的《朱子晚年定論》所作的《學蔀通辨》一
書。《粵大記》中稱陳氏在「訂正朱、陸異同」的基礎上著此書的目的在於
「端學術」。成書的學術背景,既有遠的以嘉靖九年(1530)王守仁弟子薛侃
(1486-1545)請祀陸九淵(1139-1192)於文廟事件為代表,昭示著王學崛起的

5

文集中所收的陳氏文章依序為:〈任官十議〉、〈制兵議〉、〈屯田經畧議〉、〈宗藩議〉、
〈修戰車議〉、〈強弩議〉、〈繁殖林木扼伏議〉、〈學蔀通辯自序〉、〈學蔀通辯提綱〉、
〈皇明通紀序〉、〈皇明通紀凡例〉。詳見吳道鎔原稿,張學華增補,李棪改編:《廣東文
徵》(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部,1974),第 3 冊,卷 11,頁 27-47。
6
所輯錄的詩篇是:〈閱都御史林念堂宗藩奏疏御史陳青田大征檄文咸用余通紀治安策感而作〉
及〈輓葉太宜人〉。詳見中山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所編:《全粵詩》(廣州:嶺南美術出版
社,2009),第 8 冊,卷 247,頁 219-20。
7
陳伯陶《東莞縣志》中所記「汪以達」恐有誤;因《粵大記》中載「江以達」,今查《明
史》,亦僅得「江以達」,「累官福建提學」。見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
2007),卷 287,〈文苑傳〉,頁 7368。

12


因素;更具為解決所謂的「學術之患」8而「專明一實,以抉三蔀」9之直接學術
動機。10「憂學脈日紊」的陳建於是認為「以前所著朱、陸之辨(《朱陸編年》

二編)非所以拔本塞源也,乃取《朱子年譜》、《行狀》、《文集》、《語
類》及與陸氏兄弟往來書札,逐年編輯」,在這些基礎上對早年的作品進行
「討論修改、探究根極」,最終得出與王守仁「朱熹(1130-1200)、陸九淵在
學術思想上是早異晚同」說迥然相反的「朱陸早同晚異」之結論。全書分前、
後、續、終四編;《四庫》館臣對其「前編明朱、陸早同晚異之實,後編明象
山陽儒陰釋之實,續編明佛學近似惑人之實,而以聖賢正學不可妄議之實終
焉」11的描述,確為至當。在明中葉心學與朱學的對話與發展過程中,《學蔀通
辨》雖看似堅定地站在朱學的立場強烈批判陽明學說,但這些論戰之間卻也從
另一個角度對鞏固王學在當時學術界的地位產生了不可忽略的影響。 12
陳建另一部被現代學者視為是明中葉「崇實黜虛」時代精神的體現之作品
為《治安要議》。13陳建在這部書中剴切指出了明中葉以來在政治上、財政上、
吏治上、軍事上的弊病,並將它們分為宗藩、賞功、取士、任官、制兵、備邊
御戎六議14。裡頭不僅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而且還進一步提出了自認為可行
的解決之道,發出了「通變救弊」的呼吁。盡管在現實中,終其一生陳建的實
政思想並未被統治者所理會,但這種「憂國憂時不盡情」15的思想將更深刻地反
映在其接下來對當代史的研究上。

8

陳建:《學蔀通辨》(臺北:廣文書局,1971),〈自序〉,頁 1。
陳建認為的「三重蔀障」是:佛學近似惑人;陸九淵假佛亂儒,假似亂真;趙汸《對問江右六
君子策》、程敏政《道一編》和王守仁《朱子晚年定論》三書謂朱熹與陸九淵始異而終同。見
《學蔀通辨》,〈自序〉,頁 1。
10
關於陳建著《學蔀通辨》之詳細原因及其意義,可參見步近智:〈陳建和《學蔀通辨》〉 ,
《晉陽學刊》,1987 年第 6 期,頁 68-75;毛慶耆:〈陳建及其《學蔀通辨》〉,《嶺南文
史》,2001 年第 1 期,頁 30-37。
11
永瑢、紀昀等撰:《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簡稱《四庫總
目》),第 3 冊,卷 96,《學蔀通辨》條,頁 102。

12
呂妙芬:《陽明學士人社群:歷史、思想與實踐》(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頁 44。
13
相關論述,詳參步近智:〈陳建對王學的詰辯和《治安要議》的實政思想〉,載陳鼓應、辛冠
潔、葛榮晉主編:《明清實學思潮史》(濟南:齊魯書社,1989),上卷,頁 246-53。
14
陳建:《治安要議》(收入《叢書集成續編·社會科學類》〔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
第 50 冊,據聚德堂叢書本影印),頁 9。
15
陳建:〈閱都御史林念堂宗藩奏疏御史陳青田大征檄文咸用余通紀治安策感而作〉,載中山大
學中國古文獻研究所編:《全粵詩》,第 8 冊,卷 247,頁 219。
9

13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福建詔安人吳樸(生卒年不詳)的《飛龍紀略》
16

再版,陳建閱畢,感慨於其「徒詳於細碎」、「巨要多遺」、「舛謬殊多」、

「鄙誕可笑之處尤不少」的諸多缺陷,故決定在此書的基礎上改寫一部開國
史,名曰《皇明啟運錄》。內容涵蓋由元至正十一年(1351)至明洪武三十一年
(1398)17之史事。今人在比照前後二書內容後,發現相較於《飛龍紀略》這部
單純的「鋪敘之作」,具備之前《治安要議》這樣系統的政治理論作指導的
《皇明啟運錄》則是一部「反思之作」。後者不僅希望讀者可以了解國初之
況、總結致治良方,更要求人們去探討開創之故,甚至於挽回祖宗時代的強盛
局面。18《皇明啟運錄》刊刻後,陳建在好友黃佐的稱贊與建議下,進一步效法
東漢荀悅(148-209)的《漢紀》、南宋李燾(1115-1184)之《續資治通鑒長
編》「搜載當時累朝制治之跡」19,將書續寫至正德朝(1506-1521),最終完成

了《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再將二書合為一出版20,遂使「國家聾瞽,至是始有
目有耳」,後世屢禁不絕,「海內傳誦如故也」。21
有意思的是,當時無論是於國朝抑或地方層面上皆有一定影響力的廣東文
人黃佐正是因為那次的鼓勵,自此在歷史上和陳建「扯上了關係」。後世史家
無論是談到陳建的生平事跡抑或黃佐之交游活動時,都難免會提起這段「美
談」。22除了著史這件事外,學者也觀察到黃佐在學術思想方面似乎和陳建也有

16

有關《飛龍紀略》的現代提要,見 Wolfgang Franke, 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Including Southern Ming and Works on Neighbouring Lands 1368-1661, revised and enlarged by LiewHerres Foon Ming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2011), 1:115-16;關於作者及成書背景
與內容簡介,則可參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19-22;鄭禮炬:〈《飛龍紀略》作者考
實〉,《文獻》,2012 年 7 月第 3 期,頁 171-6。
17
陳建在〈《皇明啟運錄》序〉中指出此書內容的時限「始於前元至正辛卯紅巾之倡亂,而終於
國朝洪武壬申天下無事」(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頁 1190);然「洪
武壬申」為洪武二十五年(1392),與述至洪武三十一年(1398)的書中內容不符。茲以書中內
容之下限為準。
18
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22-226。
1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序〉,頁 1。
20
案:本文認同錢茂偉對《皇明通紀》書名進行考察後所得的結論:《皇明歷朝資治通紀》是全
稱;《皇明通紀》是簡稱;而《通紀》則是省稱。(詳見錢茂偉:〈陳建《通紀》書名與版本
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8 年第 3 期,頁 45-47)本文茲將沿用此稱謂。
21
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26-236。
22
見高春緞:《黃佐生平及其史學(一四九○-一五六六)》(高雄:高雄文化出版社,1992),

頁 108-109。

14


相似之處——皆傾向於程朱理學一派23。雖言已有學者開始注意到明末私史作者
間群體間是有一定的學術交流的個別表面現象24,然則這些交流過程中「資源的
互享」與「思想之碰撞」的具體情況為何,似乎還是很不清楚的。畢竟,陳建
一生雖然未曾有機會上至國家層面,但其一生絕對不可能只有黃佐一位朋友。
此外,上文所提及的其在宦途中所與之論學、共事的士人,乃至於作品中所談
及、所漏提的先輩、並世同鄉或許正是過去往往所忽略的考察對象;這些蛛絲
馬跡都是值得研究者進一步細繹的。
陳建雖生於弘治(1488-1505)年間,然在他開始懂事的青少年時期之前,
時代就已進入正德一朝;故陳氏成年後的生平,實貫穿了正、嘉兩朝。作為一
位常以范仲淹(989-1052)「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的話
自勉,而「雖不肖,誠不忘江湖耿耿」的士大夫25,我們自然沒有理由忽略當時
國朝上的豹房淫樂、宸濠之亂、武宗南巡26、大禮之議等一系列大事27對陳建所產
生的影響。與此同時,正德年間因社會矛盾日愈激化而在全國多個地區爆發的
大規模農民武裝暴動28以及在廣東本省內所發生的饑荒、天災、叛亂等變故29也是
為真正了解陳建所處時代背景與生活環境的不可忽略的因素。最後,有必要說
明的是,陳建所處於的的正、嘉年間不僅是一個學術思想之風大變的大時代;
進而言之,是時還是廣東文人因為理學的復興而獲得「再造」(recreated)的
23

見 L.Carring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 eds.,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368-1644, 1:671,
Kwan-wai So and Chaoying Fang 撰「HUANG Tso」傳。另外,有思想史著作中甚至將陳建與黃
佐並列為「朱學後勁」,重點介紹了二者的「知本務實思想」,詳見李錦全、吳熙釗、馮達文
編著:《嶺南思想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頁 211-17。
24
錢茂偉:〈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特點三論〉,頁 113-15。

25
陳建:《治安要議》,〈序〉,頁 8。案:如陳建般「處江湖之遠」卻依然惦記著天下蒼生
者,在當時絕不是孤例;由與陳氏差不多一個時期的另一位東莞士人王希文上嘉靖帝的〈刑科
給事中王希文奏為重邊防以蘇民命事〉中,即可感受到類似的遠望廟堂所流露出的憂國憂民之
情。見王希文撰,楊寶霖整理:《石屏遺集》(收入莞城圖書館編,楊寶霖主編:《東莞歷代
著作叢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上卷,頁 44-56。
26
宸濠之變前,武宗已計劃南巡,一時間朝野上下嘩然四起,數百名官員為了制止皇帝出遊而被
廷杖。故武宗南巡,乃叛變後之事。參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
(北京:中華書局,2005),下冊,卷 34,「正德中諫南巡受杖百官」條,頁 782。
27
詳參孟森撰,商傳導讀:《明史講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 185-242。
28
正德年間的農民暴動所涉及的范圍交廣,其中較集中的有河北、四川、江西三個地區。除了漢
族為主的反抗活動外,如廣西藤峽區的瑤族、壯族、傣族,南贛、閩西南一帶的畬族的反抗也
很激烈。詳見傅衣凌主編,楊國楨、陳支平著:《明史新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頁
183-85。
29
詳見高春緞:《黃佐生平及其史學(一四九○-一五六六)》,頁 30-31。

15


「晚期帝制」(late imperial)時期30。過去在歷史上被中原王朝鄙之為「瘴癘之
鄉」的廣東31,隨著珠江三角洲和沿海一帶社會經濟的繁盛,遂帶動了地區文化
的蓬勃發展32。據學者的統計數據顯示,嘉靖年間正是書院建造最活躍的時期33;
明代的科舉在 16 世紀日趨複雜亦基本完備34。就科舉功名獲得者數量為歷代之冠
而言,有明一世更是廣東人才鼎盛時期。35若將視角下放至地方層面觀之,今人
在耙梳文獻載籍的字裡行間中,亦可窺知明代東莞教育文化事業發展之盛;科
甲人數更是逐漸上升,終成歷代之冠。這些通過科舉考試獲得功名者,或任職

政府行政官員、或出任教官,傳播和普及儒學文化、更有的著書立說,在經
學、文學、史學、地理天文等方面貢獻良多。36
著名英國史家 George Malcolm Young 在研究一位極具影響力的重要人物時,
總會關注其二十幾歲思想尚待琢磨時的社會狀況,以及當此人到了四十幾歲

30

官方支持的學校之成立;對禮儀規範的重視;科舉為升遷提供的便利;土地的開發;師徒之傳
承、先賢著述的刊行,都打造了明初開始理學家們身份認同之基礎。故從南宋至清末(11271911)廣東文人歷經「三造」:創造於 12 世紀,再造於 16 世紀,三造於 18 世紀。(詳見 David
Faure, Emperor and Ancestor: 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39.)筆者認為,所謂的「廣東文人再造」其實正可理解為地方士人群體
的重現,以致理學自發主義(the revival of Neo-Confucian voluntarism)在 16 世紀的復興。此外,
有關明清時期廣東士大夫文化如何向基層社會進一步滲透的具體描述與分析,可參劉志偉:
《在國家與社會之間——明清廣東地區里甲賦役制度與鄉村社會》(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
社,2010),頁 22-27。
31
我們甚至還可以由宋代嶺南的巫覡巫術之盛窺探歷史上廣東蠻荒之景;有關此精彩生動的論述
可參考王章偉:〈文明推進中的現實與想像——宋代嶺南的巫覡巫術〉,《新史學》,23:2
(2012),頁 1-55。
32
美國學者包弼德在談到中國歷史上「南方」的概念時指出,在唐宋之間,它已發展成包括廣東
在內一共五個自給自足的區域;而廣東地區的真正發展,則始於南宋以後。見 Peter K. Bol, NeoConfucianism in Histor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8), 16.
33
相關較為深入細緻的近著,可參考 John Meskill, Academies in Ming China: A Historical Essay
(Tucson, Arizona: 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1982); 鄧洪波:《中國書院史》(上海:東方出
版中心,2004),第 5 章。
34
清代的科舉基本上延續了此時所奠定的制度,並未作大幅度的修正。參見 Frederic Wakeman,
Jr., The Fall of Imperial China (New York: The Fee Press, 1975), 21.
35

詳見司徒尚紀:《廣東文化地理》(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頁 361-74;又,明清兩
代廣東進士數量之對比,見 Ping-Ti Ho,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2), 229.
36
關於明代東莞科第之分析與教育文化情況的描述,詳參郭培貴:〈明代東莞地區的科舉群體及
其歷史貢獻〉、楊寶霖:〈明代東莞教育興人才盛〉,載東莞市政協、暨南大學歷史系主編:
《明清時期珠江三角洲區域史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1),頁 495-510、頁 65168。

16


時,又如何以所確立的理念來處事。37縱觀陳建一生,中舉而進入官場,已是三
十歲左右之事;上所提及的三部傳世代表作更是寫於思想基本定型的不惑之年
以後。因而從這個角度言之,即使了解了其生長的時代之概貌,我們尚需進一
步對陳建的作品、生平、文人網絡(intellectual network)進行更細微的梳理與具
聯系性的辨析,方可更明確這一切的皇朝大事、士大夫集團間不同的政治立場
以及地方歷史記憶等因素對於一位「處江湖之遠」的知識分子及其著述所產生
的具體影響究竟為何。

第二節 陳建思想的研究概況

後人在概括陳建一生的學術研究成果時,往往習慣於將其分為前後兩個階
段:前期側重理學,「究心學術正邪之分」;後期則致力於「國家治亂之
故」。38如此的劃分,實乃以後世仍可見到陳建的三部代表作品:《學蔀通
辨》、《治安要議》以及《皇明通紀》中的思想內容為分類標準。上世紀初有
了較為嚴格的近代學科分劃概念出現後,學界最早所關注的是陳建的哲學思
想。四十年代,容肇祖在其代表作《明代思想史》中為陳建設立了專節,將其
和另一位比陳氏稍微年長的理學家羅欽順(1465-1547)並稱為「朱學後勁」39。
40


書中指出陳建「最大的貢獻,是對於朱子的學問思想的先後次敘的闡明,並說

Asa Briggs, “G. M. Young: The Age of a Portrait,” in Images, Problems, Standpoints, Forecasts, vol.
2 of The Collected Essays of Asa Briggs (Sussex: Harvester Press, 1985), 266.
38
最早《粵大記》中的原話為「究心國家因革治亂之跡及道術邪正之機」;後民國版《東莞縣
志》則將其轉引成為「究心學術邪正之分及國家因革治亂之故」。字面上雖略有區別,然二者
基本意思無異。
39
案:受容先生對「朱學後勁」的歸類影響,認為陳建的理學思想與羅欽順的論旨基本相同的後
世學者,還包括侯外盧。詳見侯氏主編:《中國思想史綱》(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8),
頁 303-4。
40
見容肇祖:《明代思想史》(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62),頁 183-205。相較之下,作為明
中葉心學崛起氛圍中,始終堅定朱學立場,提出「天下之理莫不備於經書」的思想與王學論戰
的代表人物,羅氏在近現代宋明理學研究史中所佔的篇幅確比陳建來得顯著。晚近一些相關研
究,可參錢穆:《宋明理學概述》(臺北:蘭臺出版社,2001),頁 220-227;陳來:《宋明理
學》(臺北:允晨文化,2010),頁 336-51;姜國柱:《中國思想通史·明代卷》(武漢:武漢
大學出版社,2011),頁 268-89;張學智:《中國儒學史·明代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1),頁 385-401;蔡方鹿:《中國經學與宋明理學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下
冊,頁 1033-59。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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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朱學和陸學的不同之處」,從而在確立了陳氏在宋明理學史上的地位的同
時,更為「以後的陳建研究開了先河」41。
因為對宋明理學思想一貫的關注,錢穆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也作了〈讀陳
建《學蔀通辨》〉一文。通過對書中陳建之語的掇取,認為「繼辨象山、陽明

之陽儒陰釋,又繼而辨佛學禪家之近似惑人」才是該書的重點;有別於過去學
者多注重朱熹「釋經明道」的一面,在此更關注「闢異息邪」的面相。 42而 1987
年首次出版的由侯外廬等人主編之《宋明理學史》盡管有稍有提及陳建的另外
兩部著作《治安要議》與《皇明啟信錄》43;但依然著重將《學蔀通辨》置於一
個理學發展史的脈絡來談論,詳盡地介紹了陳建對「朱、陸『早異晚同』說」
的由來與辯駁以及對「陸、王心學『陽儒陰釋』」的批評。44需要留意的是,此
文撇開陳建理學思想中與朱熹見解重複之處不談,乃了解明代程朱理學與陽明
心學的論辯不可能重現南宋時期朱、陸之間完全一致的對話場景;徑直展示陳
氏層層論證王守仁「即朱子攻朱子;借朱子以譽象山;挾朱子以令後學」的最
終目的乃「實為陽明發也」之做法,更充分體認到思想者在閱讀與使用文獻的
過程中必將受到他所處的現實學術環境之影響。唯侯氏的著作畢竟屬於一部哲
學史的論述,故若以 Benjamin Schwartz 對思想史研究的中心課題所提出的兩大條
件——「環境」(situation)和「意識反應」(conscious responses)——之標準45
來衡量該書對陳建的分析的話,後者所佔的成分終究是比較大的。
繼《宋明理學史》後有關《學蔀通辨》的近人研究則仍舊多由純粹的觀念
史(history of ideas)角度切入,著重於鋪排、描述與評價其思想內涵,至於對其

41

孫美霞:〈明代思想家史學家陳建研究述評〉,《廣東教育學院學報》,第 28 卷第 6 期
(2008 年 12 月),頁 76。
42
此文詳見於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四)》(收入氏著:《錢賓四先生全集》〔臺北:
聯經,1998〕,第 21 冊),頁 275-98。
43
案:居今觀之,應為《皇明啟運錄》,且並非書中所說「又名《皇明資治通紀》」。想必此為
在不了解《通紀》的各種版本下所犯的誤解。
44
詳見侯外廬、邱漢生、張豈之主編:《宋明理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下冊,頁
533-48。

45
詳參 Benjamin Schwartz,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China: Preliminary Reflections,” in Chinese
Thoughts and Institutions, ed. John K. Fairbank (Chicago,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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