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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óa luận Tìm hiểu về hủ tục minh hôn ở Trung Qu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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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ƯỜNG ĐẠI HỌC THỦ DẦU MỘT
KHOA NGOẠI NGỮ
NGÀNH NGÔN NGỮ TRUNG QUỐC

BÁO CÁO TỐT NGHIỆP
ĐỀ TÀI
TÌM HIỂU VỀ HỦ TỤC “MINH HÔN” Ở TRUNG QUỐC

Họ và tên: Diệp Thị Kim Phượng
Lớp: D17TQ05
MSSV: 1722202040208
Giảng viên hướng dẫn: Th.S Phạm Nguyễn Nhật Minh

Bình Dường,tháng 12 năm 2021

i


土龙木大学
外语系
汉语专业

毕业报告
题目
TIM HIEU VE HU TUC “MINH HON” O TRUNG QUOC

学生:叶氏金凤
班级:D17TQ05
学号:1722202040208
导师:范阮日明硕士


平阳,2020 年 12 月
ii


摘要
中国是一个文化悠久、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是一个人口众多、历史
悠久的国家。中国人民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形成了非常丰富、特殊的文化。
中国有许多不同的风俗,其中婚礼的风俗是历史最长的习俗。自塑造和有自
觉以来,它已经经过了几千年的历史。中国人认为结婚的风俗非常重要,需
要精心准备。这是生活在一起的人们之间婚姻的一种风俗,但除此之外,当
时中国人还观念,如果有人不幸去世了但没有结婚,那么必须为他们组织一
场婚礼,因此从过去开始,就出现了冥婚。
冥婚是一种特殊的习俗,起源于商朝时期,至今已经存在了 3000 千多
年历。它突破了狭义的未婚夭亡的男女合葬,不仅指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合,
也包括活人与死人的婚恋等。
因此,本文将以了解冥婚为基础,以中国的冥婚为了解方向,描述该
国的冥婚现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地了解。本文分为五部分:首先介绍了选
题的意义,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方法。第一章从婚姻的历史、现状方
面介绍了中国婚姻的概念及从冥婚的历史、现状方面介绍了中国冥婚的概念
及冥婚的流行阶段。第二章了解冥婚的价值的中国人,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
婚,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婚及冥婚对男女。第三章冥婚的编制及卖尸现状。
最后结论是总结怎么样是冥婚,意义,冥婚的牵累。
关键词:冥婚,习俗,陋俗,死人,活人,合葬,男女

iii


ABSTRACT
China has a long culture and variety of natural resources, combining with
its huge amount of population through a long history. Chinese has gone through

thousands years in the past and has built a rich, colorful culture.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customs in China and the one about marriage is one of the oldest in this
country’s history. Since it was formed, it has been there for thousands years.
Chinese people consider this custom really important so it is crucial to have it wellprepared. This is the custom of the living, however, the ancient Chinese still have in
mind that the wedding must be carry on despite the death of the bride or the groom,
which formed the Ming Hun.
Ming Hun is a special taboo began from the Shang dynasty and has gone
through more than 3000 years in China’s history. It broke the narrow meaning of
the unmarried burial, not only mention about the marriage of death, but also of the
living and the death.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ll base on the understanding about Ming Hun,
using it as the aim of research, to describe the Ming Hun, and from that analyze it.
The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5 parts: Prologue introduces the role of the research,
research sample, area of research and research methods. The first part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Ming Hun in China from the aspect of this country’s marriage customs,
at the same time introducing the stages of passing the taboo in China. The second
part is the awareness of Chinese people in Ming Hun, Ming Hun between the death
and the death, the death and the living, men and women. The third part is the reality
of Ming Hun, the born of “Matchmaking devils”, “Red envelopes”, corpses digging
and trafficking. The Conclusion, shows what Ming Hun is, the meaning and the
consequences from this taboo.
Keyword: Ming Hun, taboo, the living, the death, men, women, funeral

iv


目录

前言 ............................................................. 1
1. 研究背景 .................................................... 1

2. 研究意义 .................................................... 1
3. 研究对象与研究的范围 ......................................... 1
3.1. 研究对象 ................................................... 1
3.2. 研究的范围 ................................................. 1
4. 研究目的 .................................................... 1
5. 研究任务 .................................................... 1
6. 研究方法 .................................................... 2
7. 文献综述 .................................................... 2
8. 题材结构 .................................................... 2
1.1. 关于冥婚的概念 ............................................. 3
1.1.1. 婚姻的概念 ................................................ 3
1.1.2. 陋俗的概念 ................................................ 4
1.1.3. 冥婚的概念 ................................................ 4
1.2. 冥婚的起源 ................................................. 5
1.2.1. 原因...................................................... 5
1.2.2. 古人的观念 ................................................ 6
1.3. 冥婚的流行阶段 ............................................. 7
1.3.1. 商 - 周、冥婚的起源阶段 ................................... 7
1.3.2. 汉 - 魏、冥婚的发展阶段 ................................... 8
1.3.3. 宋 – 当代、冥婚的继续发展阶段 ........................... 10
第二章、冥婚的价值的中国人 ....................................... 12
2.1. 人生在意识“冥婚”陋俗中 .................................. 12
2.1.1. 活人与死人之间的冥婚 ..................................... 12
2.1.2. 死人与死人之间的冥婚 ..................................... 12
2.1.3. 对男性 ................................................... 13
v


2.1.4. 对女性 ................................................... 13
2.2. 举行冥婚的文化 ............................................ 14

第三章、“冥婚”陋俗的实况 ....................................... 15
3.1. 冥婚的编制 ................................................ 15
3.1.1. “鬼媒人” ............................................... 15
3.1.2. “红包” ................................................. 15
3.2. 牵累 ...................................................... 15
3.2.1. 尸体买卖 ................................................. 16
3.2.2. 挖尸体 ................................................... 16
结论 ............................................................ 19
参考材料 ........................................................ 20
致谢 ............................................................ 21

vi


1


前言
1. 研究背景
当提到中国时,每个人都可能将中国视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以及是
很悠久的文化和跨越数千年的历史。 提到文化不得不提到这些习俗不管经过多
少后辈,多少时代奖会陪伴我们。
在整个历史中,人们一直认为结婚是非常重要的。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中
最重要的时刻,因此婚姻组织得非常周到,隆重。 根据每个地区的文化和习俗,
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组织方式。 结婚被认为是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
人们出生并发展事业,结婚,生孩子,健康是人们用一生来努力的目标。
死亡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事情。但是迟早没人知道它的规则。因此,有些人
不幸地是在没有经历应经历的事情时过早死亡,然后因为想要充分帮助他们或从
另一个角度担心他们会重返家庭而去世。应该找到可以帮助他们结婚的人。起初,
婚礼只是两个人的组织,彼此失去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会恶化,从而变

得更糟。也正是由于这种习俗变态的加剧,导致了无法预测的后果。
2. 研究意义
本主题的主要研究意义是让人们可以更了解冥婚陋俗,从哪儿来这个陋俗,从此
可看到它所导致的牵累,能排除这不好的陋俗。
3. 研究对象与研究的范围
3.1. 研究对象
本主题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冥婚陋俗的概念,原因,起源,概念和后果。
3.2. 研究的范围
研究空间:主要通过书籍和相关文件。
研究时期:根据相关文献,时间为商-周时期。
4. 研究目的
该主题旨在帮助理解冥婚的概念,形成和起源。与冥婚有关的概念。Ă尤
其是更好地了解与这种陋俗有关的生活习惯,观念和后果。
5. 研究任务
冥婚是中国人生活中的一种恐怖现象,到现在冥婚陋俗被认为是世界上
令人毛骨悚然的现象。 所有,当写这个题材会注意到下面的目标:
1


第一是、了解什么风俗? 冥婚是什么? 冥婚的形成过程与冥婚的发展
阶段?
第二是、了解古人对冥婚的观念与举行方式。
第三是、让读者更多地了解冥婚及其冥婚的牵累。 通过明婚,我们可以
看到古时代的人类生活图像。
第四是、您可以为读者提供总关关于冥婚的概述文章,更好地了解冥婚。
6. 研究方法
次级集合数据的方式:通过报纸、书籍、文章、杂志、许多其他与主题
相关的媒体地了解研究、分析与“冥婚”相关材料的每个角度。这些数据是让
“冥婚”主题更明确的次级材料历史方式。
综合 - 分机方式:在现有的纲要结构的基础上,我将通过工作进行具体

研究、分析、证明、解释每个内容通过作品进行综合,得出需要研究的方面的结
论。
7. 文献综述
对于那些追求中国文化领域的学者来说,中国文化一直是一个无限的研
究课题。到现在,作为个人研究者,有许多关于冥婚的文献文章。 根据初步统
计结果:
明婚小说
以及网站和论坛上的一些文章
古代典籍记载:《北史》、《旧唐书》、《新唐书》、《通志》、《昨
梦录》、《周礼》、《元史》。
这些都是书籍和参考资料,它们以该主题为主题,并发展了内容以了解
冥冥婚陋俗。
8. 题材结构
本论文除了前言,结论言两份以外,总共有三章,根据论文目的来符合
的布置。具体的布置如下:
第一章、理论基础
第二章、冥婚的价值的中国人
第三章、“冥婚”陋俗的实况
2


第一章、理论基础
1.1. 关于冥婚的概念
1.1.1. 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一种作为人类而深深附着在我们身上的文化现象。 婚姻是一种持
续的传统。 根据孔子给人提出的幸福感:至于祖父母,父母要日夜照顾他们的
爱心,有夫妻要爱,有孩子和孙子要教和照顾,相信, 有兄弟姐妹告诉你。 中
国人喜欢按照家庭生活,他们也认为婚姻有时与家庭的繁荣有关。 因为在远古
时代,祖父母认为婚姻不只是两个人,而是整个家庭。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国家,儒家思想是从周教堂到汉代出生的,

被用作政治方式,生活方式,存在于整个儒家思想典礼的整个 2000 年历史中 意
义,智慧,信誉等为封建主义奠定了基础。 当时的中国婚姻存在着许多仍然受
到很多影响的概念。
在过去,婚姻往往没有完成或很少俩人相见并了解对方。 双方都是由家
庭安排,订婚并结婚。 他们经常依靠适合家庭的地方加入家庭,特别是经常会
对家庭成员的意见感兴趣。
提到婚姻我们一定会想到这些关键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生辰
八字”、“门当户对”等等。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旧时婚姻的讲究和
习俗无比的繁琐。
古代的婚姻一般讲究“六礼”,“六礼”始于周朝,所谓的“六礼”是
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彩、是择配、提亲的意思也就是俗话说的“说媒”。
问名、即所谓的讨八字,讨回姑娘的出生年月日,要请阴阳先生推算,
只有男女八字相合才可以定亲。古代的问名习俗还含有问清姑娘是谁生的,即问
清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是正室所生还是继室所生。封建时代为求得婚姻门当户
对,问清嫡庶关系是很重要的。
纳吉、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的八字相合就认为婚姻可以成立,男方将这一
事实告诉女家,谓之纳吉。
纳征、既现在所说的送彩礼送嫁妆,“征”的意思是成功,送彩礼之后
婚姻就算成立了。
请期、也就是俗话说的“送日子”,男方家指择定娶亲的日子,用口头
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女方家,娶亲的日子要征的女方的同意,所以叫请期。
3


亲迎、男方家派人或者亲自迎娶新娘。
唐律规定聘财无论多少只限,即收一天以上并不得悔。
“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属于汉族传统文化精粹之一,是华夏文
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基于此原
因,夫传统中式婚服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是继

1

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 ]中国的婚礼可分为三
个阶段:第一礼,即“订婚”正婚礼,第二即“结婚”或“成婚”的礼仪,就是
夫妻结合的意思婚後礼,第三是“成妻”、“成妇”或“成婿”之礼,这表示了
男女结婚后的扮演的角色在中国传统的结婚习俗里,婚前礼和正婚礼是主要程序,
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礼。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
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
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
的习俗,就是“昏”、“姻”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
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
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
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
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姻”。婚姻一词在
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1.1.2. 陋俗的概念
陋俗是过时的,过时的习俗和做法阻碍了发展进程。长期以来,迷信习
俗已成为一种障碍,是人类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永恒负担。
1.1.3. 冥婚的概念
中国是一个有许多陌生有趣但同样离奇而令人毛骨悚然的陋俗的著名国
家之一。这些陋俗一直被中国人相传,并且日趋发展,甚至变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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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古代中原地区与棺材土葬为主,儒家主张隆重,墨家主张节俭。丧葬是
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而仪式往往很隆重,是中国“礼”的一部分,称为
“葬礼”。
人死后并不埋葬,后来产生了灵魂不死,认为人死灵魂还活着,它可以
保佑生者,由此衍生出复杂的祭祀葬丧制度。
冥婚也是称鬼婚,阴婚,婚配,鬼亲等,是指新娘和姻亲都去世或一个
人还活着而一个人死亡的婚礼。冥婚在中国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陋俗,在中国已流
行了 3000 多年。
阴婚,就是跟死人结婚,是一种亦葬亦婚的特殊婚姻形式,是一种民间
陋。
这是中国的一种古老的封建与迷信的婚俗类型。
民间流行冥婚,皇家也不能免俗,而历代皇室冥婚,以唐朝为最多,仅
唐中宗、韦后就操办过次冥婚:一次是为他们的儿子李重润,另两次是为韦后的
弟弟韦洵、《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传》记载:李重润岁时被祖母武则天下令杖
杀,唐中宗即位后追赠李重润为皇太子,让他与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合葬做成冥
婚。韦洵的冥婚很有意思,韦后得势的时候,安排他与萧至忠的女儿合葬,韦后
失败之后,萧至忠赶紧打开韦洵的坟墓,把自己女儿的灵柩抬了回去。也就是说,
萧至忠当初为女儿做了冥婚,现在又让女儿“离婚”。冥婚也可以结、可以离,
与现实社会的婚姻何其相似。
1.2. 冥婚的起源
1.2.1. 原因
这种陋俗起源于曹操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东汉末期的杰出政治人物和军
人。这也是历史上最有名的冥婚。
建安十三年,曹冲是曹操最爱的儿子因病去世,曹操受了很大的苦难,
尤其是在他还活着的时候还不给他娶妻子。同时,陈家也有一个英年早逝的女儿。
曹操来为双方的孩子要求举行一场真正的婚礼。此后,他们再次举行了葬礼,将
陈氏家族的夫人与曹崇葬在同一地点。
在民间,举行冥婚这种仪式的主要动力来源。中国古代时分为两大思想
流派是道教和儒家。

道教的三魂七魄观念。使得人认为,在死之后是有魂魄存在的。
5


而封建的儒家的礼法观念则认为女子成年之后不幸去世,是不能够进入
祖坟的。父母含辛茹苦十几年疼爱的女儿死后总不能将自己的女儿葬在乱坟岗。
但在封建儒家思想的宗法制度约束下,父母即使再疼爱女儿也没法将女
儿葬在祖坟之中。而草草的掩埋更是不可接受的事情。于是,人们就想了一个歪
招,既然封建儒家的宗法制度无法动摇。那就顺从这套理念出发将自己的女儿出
嫁去,嫁给一个合适的男性,这样就可以以妻子的身份安葬在男性家族的祖坟之
中,并且将名字将被记入男性家族的族谱之中。
而成年男性未婚而去世在家谱之中也是极为的难看的,所以为了让男性
在墓碑和家谱之中有妻子,家族也会期望以冥婚的方式来填补这种缺憾。
因此,举办冥婚成为了顺从宗法礼教而产生的事物。虽然冥婚是不符合
伦理的,是封建礼教压迫下扭曲的产物,但因为人们需要这一种制度来安葬死后
2

的亲人。所以,这种制度成也为了中国民间的一种刚性的需要。[ ]
1.2.2. 古人的观念

第一图
古人认为死人后会进入阴间,而阴间也有婚娴之义,所以凡是男女生前
未结婚而亡,则两家父母或亲友会为他们举行冥婚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妇而“宜
室宜家”。

[2] />
6


古代男女订婚后却没有正式拜堂就死去的,民间的老人将会认为,死人

的鬼魂会回到家宅闹腾,让家里人都不安。于是,就要为死人而举行冥婚,免得
出现孤坟,影响家宅的繁荣。
冥婚多见于古代的富有的家庭,一般的家庭都不会这样做。冥婚带一定
的迷信色彩,但民间的不少地区却是认可这种陋俗的。
中国人观念里,灵魂分为两种,一是“鬼”,二是“祖灵”。自古以来,
让民间产生不安的,绝不是祖灵,相反,他们相信祖灵是永远仁慈,不会加害子
孙。之所以每逢大节,我们都要去拜下老祖宗,原因就在此。真正让他们恐惧的,
是鬼,尤其是那种早死,无所依附的灵魂。
鬼无所归依,则为厉,为了安抚这些亡灵,冥婚,无疑是一种取悦鬼魂,
3

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途径。[ ]
中国成语有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孝”是中国传统社会礼制的重
要内容。即便子女死去,也要为子女安家生子,举行冥婚,就成为父母宣泄情感
的途径。这不仅仅是对子女的深切爱意,更是作为父母的一种责任。
基于这两大原因,即便冥婚有所诟病,这一陋俗仍一直被信奉,传承。
1.3. 冥婚的流行阶段
冥婚在中国流传 3000 多年了,这现象最早出现于东周时期。在《周
礼·媒氏》中有写:“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1.3.1. 商 - 周、冥婚的起源阶段
“冥婚陋俗起源于殷商时期,其形成原因主要有灵魂不灭观念、封建伦
理观念、安抚亡灵的亲情寄托、现实社会的利益需求等。冥婚的基本类型为鬼娶
鬼、嫁鬼夫、娶鬼妻,因时代不同、地域差别而衍生出的类型更是名目繁多。冥
婚的仪式千差万别,有的程序繁琐,禁忌诸多。研究古代冥婚故事者多着眼于对冥
婚内容与形式的考察,研究现当代冥婚小说者则偏重于从文学与现实层面进行宏
观把握。冥婚风俗在当代仍延绵不绝,甚至在都市出现,其原因与特点尚有待深
4

入研究。”[ ]
宋镇豪指出:“冥婚之俗又来已久,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上有了,便有武

丁之妃妇好死后充当成汤,太甲,祖乙,小乙等先王“冥妇”的记载。”

[3] />[4] 姚彦琳·中国冥婚习俗研究综述·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2016 年 01 期

7


根据甲骨文的记载可以知道在甲骨文中有 200 多次提及一位神秘的王后,
而且每次都出现在隆重的祭祀里。

第二图、甲骨文的记载

第三图、甲骨文的记载

1976 年殷墟宫殿宗庙区发掘唯一一座保存完好的王室成员墓。经过对比
甲骨文和墓内青铜器的铭文主确认为 3000 年前商王武丁的王后妇好。随着更多
甲骨文的释读人们惊讶的发现,王后妇好竟然在 300 年的跨度里先后嫁给了 4 位
商王。根据《甲骨文和合集》《记忆殷墟妇好墓》记录,王后妇好是女子却能征
善战为殷商开疆土立下汗马功劳。王后妇好因此受到臣民爱戴,而她在 30 岁就
去世了令商王武丁心疼。商王武丁下令将王后妇好葬在自己的宫室旁边。那时,
商人迷信鬼信逄事则问卜上天。
甲骨文揭示武丁曾多次率子女在王后妇好墓前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并问
人妇好的幽魂状况。为了保护王后妇好商王武丁竟然为死去的王后妇好举行冥婚
将其先后婚配给祖乙,太甲,成汤三位殷商先王寄望三位先王照看王后妇好。
1.3.2. 汉 - 魏、冥婚的发展阶段
冥婚在中国流传 3000 多年了,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这现象最早出现
于东周时期。但是朝的记载比较少,但可以肯定在“周礼”制定不能允许冥婚,
这也证明了冥婚早就存在了。

8



第四图
东汉时期在《周礼·地宫·媒氏》中有写:“禁迁葬者与嫁殇者。”郑
玄解释:
“迁葬”就是把或者时并非夫妇的人合葬在一起。
“嫁殇”就是为未成年夭折的少年少女配婚。
西汉以后,《周礼》被奉为儒家的“三礼”之一,其中“禁迁葬者与嫁
殇者。”也为儒家所接受,从这儿可以看到儒嫁的当时也反对冥婚的。不过,那
时冥婚也被看到是一个风俗文化,它并没有因为儒家的反对而消失。
历史上有实据可循的一起冥婚,是关于曹冲的。据《三国志·魏书·武
文世王公传》记载,曹冲是曹操的儿子:曹冲非常聪明,得到曹操喜爱,可惜英
年早夭,“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
5

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
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可以看出,曹操对曹冲的爱,曹
操为死去的儿子帮娶了已经死去的女子,为他们举行了冥婚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既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
是为他们的儿子李重润,在《旧唐书·高中中宗诸子传》记载:唐中宗
继位后就主待过多次冥婚,第一次是为第太子李重润。武则天党政时期,李重润
被杖杀,中宗即位之后,“追赠太子,谥曰懿德,陪葬乾陵认为聘国子临丞辈粹
之女为冥婚,与之合葬”。之后的考古发现,李重润的陵墓有两具男女尸骨。
韦后的弟弟润死后,中宗又为其主待了冥婚,使其余萧至忠的早夭女儿
结为了冥婚夫妇。
韦后之第韦泂的冥婚更为隆重中宗,赐赠了丰厚财礼

[5] 编委会·中国择吉文化·外文出版社 ·2011-10

9



1971 年在发掘懿德太子墓时,发现“石停内尚残存二副人骨架„其中男
左肱骨、左右股骨、盆骨及女左右肱骨、左右挠骨比较完整。经鉴定:在男骨盆
上有一条明显的骨髓线,断定其年龄不超过 20 岁,与文献记载懿德太子卒年仅
6

19 岁基本相符”[ ] ,而那副女性骨架便应是裴粹亡女。
1.3.3. 宋 – 当代、冥婚的继续发展阶段
宋代冥婚依旧流行。宋人对冥婚记载最仔细的当数康之的。人们已经把
冥婚当成常事的冥婚。出现了专门做冥媒称为“鬼媒人”。
宋人的“昨梦录”记载了证实这一时盛行冥婚的事实,也仔细记载了当
时北方的冥婚陋俗中鬼媒人与两家之好细节。
“北方俗,男女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
人”。通家妆细贴,为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冥衣,男宽带,女裙帔等准
备。媒者一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并,各位小幡,长余者于座后。其
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吹不动。奠毕,祝请男女相就,若合卺焉。其相喜者,则二
幡微动,一致相禾和。若一不喜者,幡幡不为动且合也。又有虑男女年幼,或为
闻教训,男即取先生已死者,书其姓名生时以荐之,使受教。女己作冥器充保女
使婢云。属既以成婚,则或梦新妇谒翁故,婿谒外舅也。不如是,则男女或作祟,
则秽恶之迹,谓之,“男祥女祥”鬼。两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每岁察乡
7

里男女之死者,而议,资以养生焉。 ”[ ]

第五图、明代的冥婚
鬼媒人就以男女八字,幡动即男女相说,冥婚可成,若八字不合,幡不
动,可能祸及家人,乃需另寻冥配。

[6] />[7] 徐吉军·万建中·中国风俗通史宋代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358.


10


元朝时期,冥婚仍然存在,在“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载了在元代中国的
奇异见闻,其中就提到了鞑靼人的冥婚陋俗,书中仔细叙述了冥婚双方亲属为阴
界孩子操办冥婚。此外,书中也提到很多女子宁愿寻死与故丈夫做鬼夫妻也不愿
被逼改嫁。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陋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也存
在冥婚,有一段文字记载:“俗有所谓冥婚者,凡男女未婚嫁而夭者,之为择配。
且此男女不必已聘此女,此女不必已字此男,固皆死后相配耳。男家且饼食,女
家备奁具。取日,纸扎男女各一,置之彩舆,有男家迎归,行结婚礼。此事富家
多行之,盖男家贪女家之赠也。此风以山石为盛,凡南边纳采后,若有夭殇,则
行冥婚之礼。女死,归于婿茔。男死而女改字者,别觅殇女,结为婚姻。陬吉合
8

葬,冥衣,楮镪,被极经营,若婚假然,且有阴争冥婚而兴讼者”[ ]。到了清
朝,冥婚的具体操作是宜与以前并无大异都是为生死者,只是“此风以山石为盛”
这就说明了冥婚当时在山西最为寻常。

[8] (清)徐珂·清稗类钞·北京“”中华书局·1986:12

11


第二章、冥婚的价值的中国人
2.1. 人生在意识“冥婚”陋俗中
冥婚可以分为四种。第一种,活人与死人间结婚。第二种,死人与死人
间结婚。四三种,对男生。第四种,对女生。


2.1.1. 活人与死人之间的冥婚
第六图、插图图片
在生前就已经定下婚约的男女,倘若在没结婚前, 其中一个死去,那仍
活着的那一个,就要用人或物作为死者代表,履行婚约。
女死男娶,叫“娶鬼妻”,之后男方,才能与其他女子结婚;而男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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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则叫“抱主成亲”,异于前者的是,女方之后不得嫁于他人。[ ]
2.1.2. 死人与死人之间的冥婚

第七图
三国时期,曹操儿子曹冲,为儿子在 13 岁时夭折了而举行了冥婚。这是
历史最著名的一次死人间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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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生前是没有相关婚约。一方未婚死后,家人怕死者在冥世
不安,于是找另一也是未婚先死的人,结为阴间夫妻。这种冥婚,古时叫“迁
葬”,现在叫“结阴亲”。
在古代,儒学基本为主导思想。而冥婚与儒学中所提倡的礼不合,自冥
婚诞生以来,就一直受到儒学者批评,指其为荒诞之经。
然而,说者自说,禁者自禁,行者也自行。即便冥婚一直不被世人正视,
但这风俗还是在中国盛行了几千年,至今仍未间断。
“死者恐惧”,是这陋习盛行的原因之一。在原始宗教里,就有灵魂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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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概念。[ ]
2.1.3. 对男性

根据民间的观念,如果垂死的人仍然单身,他们将仍然在另一个世界中
很孤独。 因此,他们将“抓”其他的家人跟他一起去地下的世界陪。
尤其是已婚但不幸不幸死亡的年轻已婚男子,其家人必须举行“幽灵婚
礼”,否则他们的灵魂将受到骚扰,并导致整个家庭遭受许多不幸。
一些家庭为了继承家产而给去世的儿子结婚。 如果死者有妻子,奖丈夫
的家人可以在其中找到一个侄子,以收养死者继承家产,并对祖先的烟熏香负责。
在中国文化中,弟弟不能比哥哥早结婚。 在兄弟去世的情况下,家庭必
须先为哥哥做一场“冥婚”,然后为兄弟举行婚礼,以避免不满意的哥哥的精神,
导致家庭出事。
使明之吻合法化的另一个原因是,古人经常相信风水坟墓,他们认为寂
寞的坟墓会影响他们后代的繁荣。 因此,“冥婚”是消除后代命运和运气的一
种方法。
2.1.4. 对女性
中国人在祖先崇拜中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女孩不是他们的
孩子”。 因此,当女孩死而没有结婚时,就不会有崇拜者。 父母对孩子很可怜,
经常会发现另一对奇特的和消极的关系来相配,丈夫会照顾孩子的崇拜和熏香。
对于富裕的家庭,如果他们找不到合适的渠道(即没有一个同龄的男孩,
甚至还单身而去世),他们将找到一种“依法购买”的生活方式。 这些是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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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轻人,他们的家庭背景很差,与女儿结了婚,然后将女孩的味道带到丈夫的
家里。
或正好也有相反情况,女孩还活着与死亡的男孩结婚。 在这种情况下,
通常会落在一个超龄女孩身上,如果女孩到结婚的年龄并没有人嫁给别人会让父
母丢人。 因此,女孩可能不得不接受与已死儿子结婚并搬到已故丈夫的家里,
像真正的儿媳妇一样照顾丈夫的家人。
2.2. 举行冥婚的文化

首先、父母必须问“鬼媒人”要去问名,然后才去看卦子。 如果卦子同
意结婚,那么男人和女人的鬼魂就会缝制婚纱,然后举行冥婚礼,将两个人合葬
在同一个坟墓里。
第二、冥婚仪式类似于普通的婚礼,新郎的家人也必须向新娘的家人纳
征,所有的食物和饮料都是真实的,只有衣服和珠宝才是。 冥婚典礼结束后,
新娘被焚烧,供新娘在金色的溪流下欣赏。 在燃烧香根草的同时,新郎的家人
将站着,殴打鼓,吹小号。
第三、在冥婚典礼上,如果新娘和新郎都去世了,他们将被放置在祭坛
上的洋娃娃作为代表。 在正常的婚礼中,家庭成员经常给新婚夫妇礼物,例如
珠宝,冰箱,梳妆台,现金等。在幽灵婚礼中,这些物品将被替换为然后将其与
新娘和新郎玩偶一起燃烧,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来世舒适地生活。
第四、在仪式上,将把玩偶当作还活着的人对待和交谈。 将来,这两个
家庭将选择一个美好的日子开始坟墓。 这个女孩将被埋葬在与之冥婚的男人旁
边。
另一方面,如果在世的新郎与“鬼魂”新娘冥婚(相反),则与其留下
两个娃娃,而只留下一张新娘照片。 在通常的冥婚礼中,新郎戴着黑色而不是
白色的手套。 冥婚仪式结束后,加入“新娘和新郎”的家庭双方会更加紧密地
在一起,特别是在春节假期。
甚至有些中国人也认为“冥婚”是永恒的婚姻。 阴间中的两个人从此永
远过着幸福的生活,这离世上没有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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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冥婚”陋俗的实况
3.1. 冥婚的编制
3.1.1. “鬼媒人”
而冥婚的存在与盛行,必然会导致相关事物的衍生。有需求,即有市场,
有市场便伴随着利益。在这土壤里,萌芽出一种新兴职业——“鬼媒人”。
鬼媒人,与我们常说的媒婆类似,只不过是负责冥婚的媒婆。若把“鬼

媒人”当成一个冥婚平台,那么,那些尸体则为商品,而一些年轻去世的女性尸
体,需求尤为明显。
因为,由于辩护的存在和盛行,将存在一种关系,一种需求,一种供应
以及一个新的职业,即“鬼媒人”。
“鬼媒人”就像普通的媒人,而不是媒人,他们现在将负责寻找和寻找
死者的媒人。 恶魔媒人被认为是分销商,而尸体将是有价值的商品。 在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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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下,另一个职业诞生了死者盗窃。[ ]
3.1.2. “红包”
农历第七月,又称“鬼月”。到了晚上,我们经常在路边看到很多人在
烧钞票,提供妖魔蛋糕,使人安心。沿着这条路会出现红色的小包。如果任何人
都不知道,他们会将其视为具有幸运含义的红包,相反,如果任何人清楚地知道
这些红包故事的来历,他们只会感到寒冷。
实际上,在台湾有一种陋俗,如果房子里有年轻女孩过早死亡,亲戚会
帮助她找到自己的对象。女孩的家人将红色的红色小包放在街上,放在一袋现金,
钞票,头发或死者的指甲中 - 这是冥婚(阴婚)的可怕程序之一。
当在大街上出门时,如果一个陌生人捡起幸运的钱,他将不得不为早产
的女孩“负责”,如果他拒绝了,他肯定会倒霉,甚至遇到麻烦。生命危险。
这是一种极端的迷信陋俗,尽管如今已减少,但在某些地方甚至越来越
严重,这种陋俗仍然存在。刚到七月,马上出现了一些这样的黎明仪式。
3.2. 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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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尸体买卖

第八图

这种陋俗在宋代最为流行,1949 年后正式禁止这种陋俗。如今,但在某
些偏远地区仍保持这种陋俗。 甚至冥婚也编制了,以牟取暴利。
据统计,在过去的 20 年中,价格上涨了 30 倍以上。
现在,在陕西,山西,湖南,湖北和广东省的许多农村地区,“鬼婚”
仍然存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尤其是,买女人的尸体,甚至偷尸体,抢尸体
进行鬼婚的事情仍在定期发生。
富裕的家庭仍然愿意花钱以高达 30,000 人民币的价格为死去的儿子购买
“鬼新娘”。
再加上一般有意愿冥婚的家庭,多半是些富豪、上层人群。利益熏陶下,
滋生出一类人——盗尸人。
3.2.2. 挖尸体
因此,有些人利用这种陋俗偷墓,卖尸。 甚至犯罪者也想尽一切办法绕
开当地警察,甚至会要求熟练的医生对刚挖出的尸体进行整形外科手术,是为了
自己的利益。
冥婚在中国山西省最发展。 他们认为未婚的年轻妇女不会被埋葬在祖先
的坟墓中,只会激怒祖先。
原因是因为这个概念自古以来就流传下来,灵魂死后结婚的亲戚将继续
保护整个家庭。那些死者,仍未婚,将变成恶灵,打扰世界,使人们无法平安。
因此,在山西省,只要一家人有一个不幸的儿子过早去世,父母就会代
替孩子寻找“待嫁”的女性尸体,将两个尸体带到同一地方,黑社会中的两个人
要结成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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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需要冥婚的原因,那些经常梦到相同的
异梦或经常遭受厄运的人,会因“解梦”而求助于风水老师。
风水大师通常会把锅放在祖先的上面说:这还没有完成,您的祖先有一
部分(孤独的坟墓),在精神变成邪恶之前,需要婚姻才能放心。
在风水师傅的指示下,他们赶回家检查家谱,以帮助这位不安的祖先找
到婚姻。如果家谱没有找到任何祖先,他们甚至会把这种家谱归咎于不完整。

如果要举行冥婚,我将如何找到女性尸体?当然,首先必须是获取尸体。
身体分为两类:新的和干燥的。为了获得新鲜的身体,他们经常在医院等待。假
设有一个患重病的女孩即将去世,他们会从医院的所有四个方向聚集,然后等待,
争先恐后地买下她的尸体。
抢劫尸体的斗争非常激烈,通常,没有停止呼吸的女孩被迫离开。成功
的人偷东西,然后放心,等待女孩死亡的消息。
由于女性尸体数量有限,无数凝视被固定在医院。在医院内部,工作人
员会将有关生病或垂死患者的信息带给需要的人。
当时有流转一句话:“成功交易后,您可以获得 2000-3000 元的幸运钱,
如果交易失败,您还将获得 500 元,下次记得继续报道”。
如果无法正常购买尸体,则有需要的人将转向黑市场交易。 尸体的主要
来源是严重盗窃或抢劫。
2004 年 3 月,河南巩义,一对兄弟盗走一被害女子尸体,给亡故大哥冥。
2004 年 10 月,山西霍州,一妇女为配冥婚,将一 12 岁女生杀害,后卖
出尸体获得 2.38 万元。
2005 年 3 月 28 日,在西安火车站,一名男子急忙抬着两个编织袋。 编
织袋里放着价值 3000 元的“商品”,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同时也是非法获利。
因为这些“物品”是他刚偷走的六个女人的遗体。 所有这些遗骸都与跨越 3000
多年的极其可怕的陋俗-冥婚有关。
2007 年 5 月,邯郸临漳,一农民先后掐死 6 名妇女,后卖给周边村民,
获利 2 万余元。
据媒体报道,2015 年,在山西省林潘镇洪洞区,人们报告说有 14 具女性
尸体被盗。不难猜测,大多数这些女性尸体被转移到了手中,然后变成了“鬼
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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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隐式交易,许多小偷还转向公共交易。他们伪装成民间考古学家,
在表面上买卖古董来掩饰,实际上是在散布非法尸体。即使买主知道身份不明的
女性身体,但由于冥婚,他们也放过。互惠互利的需求促进了婚姻的到来。

婚姻是一种陋俗,但由于涉及货币交易,它已逐渐成为“鬼妻”市场:
女性的尸体变成商品,清楚地标价。因此,找到这样的女性身体后,只需协商价
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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